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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2018-06-22 点击量:846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生产安全事故呈多发态势,为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要求,根据市城乡建设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青建管字〔2018〕24号)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现就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再提高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定期督导,严抓落实,切实将安全压力层层传导到生产一线从业人员。要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坚决杜绝安全管理工作中“管不到、治不到、想不到”的问题发生。

  二、迅速行动,工作措施再抓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企业自查和主管部门督查同步展开的方式,突出深基坑、高支模及脚手架、起重机械、临时用电、有毒气体、消防设施等重点,坚持“隐患就是事故”和“零容忍”的原则,采取最严肃的教育、最严格的检查、最严厉的处罚等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抓好“回头看”,全面消除一切生产安全隐患,对隐患不消除的工程坚决予以停工整顿。

  1.自查自纠。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指导督促主体责任企业学习贯彻检查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现场关键部位、关键节点、关键要素,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2.检查督导。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跟踪落实整改。

  3.总结分析。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要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形成书面工作报告,于2018年5月20日前上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

  三、明确职责,追责问责再严厉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两个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工作。各主管部门将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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