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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2019-07-26 点击量:842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已进入高温酷暑季节,市气象台连续发布高温预警,为做好夏季高温天气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将防暑降温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夏季高温天气作业规定

  各项目部应及时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高温预警,做好高温天气期间生产组织和管理工作,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施工作业现场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户外露天作业;

  (二)施工作业现场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时,不得进行长时间户外露天作业,并暂停高温时段露天作业;

  (三)施工作业现场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时,应当采取措施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加班作业。

  二、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

  (一)各项目部应为一线作业人员配备透气性好的安全帽、毛巾、清凉油等防暑降温用品,每天供给绿豆汤、茶水等清凉解暑饮品。

  (二)施工现场设置淋浴间,配置足够的淋浴头,保证洗澡所需冷热水的供应。

  (三)工地临时生活设施要满足安全、通风、降温、除湿及卫生防疫要求,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休息、生活环境。

  (四)工地存放防暑降温食品、饮品的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使用前应全面检查,并做好标示,确保安全可靠。

  (五)工地现场卫生室应备足防中暑、防肠道疾病、防食物中毒药品,并对高温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健康查体,对患有高温禁忌症的人员及时调整作业岗位。

  三、强化防高温安全教育和应急管理

  各项目部要把防高温中暑教育作为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的一部分,通过专项培训、班前教育等方式,向一线作业人员普及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知识,增强工人防高温中暑安全意识。同时,结合工程实际,将防高温中暑内容列入项目应急预案,明确处置流程和责任分工,开展防高温中暑应急演练,掌握高温中暑应急方法。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19年7月26日

     附件:关于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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