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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加强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实体首段质量节点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4-04-02 点击量:156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管控,巩固深化全过程质量监管青岛经验,切实提高全过程精细化管控水平,推动全市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不断提升,现将实体首段质量节点验收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体首段质量节点验收范围

(一)市政工程

1.道路工程:

(1)沥青路面摊铺完成100米。

(2)人行道路面施工完成50米。

2.桥梁工程:

(1)桥面防撞体施工完成50米。

(2)桥面沥青摊铺完成100米。

(3)桥面声屏障安装完成50米。

3.隧道工程:

(1)暗挖隧道初支结构完成50米。

(2)暗挖隧道二衬混凝土结构完成50米。

(3)盾构隧道管片首段100环。

(二)公用工程

1.直埋工程:管道焊接完成50米。

2.燃气室内立管工程:首根焊接安装完成的立管。

3.供热架空热水管道工程:管道焊接安装完成100米。

(三)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1.明挖工程:

(1)车站和区间主体混凝土结构顶板完成50米。

(2)装配式车站拼装完成10环。

2.暗挖工程:

(1)车站和区间初支结构完成50米。

(2)车站和区间拱墙二衬混凝土结构完成50米。

(3)盾构/TBM区间管片首段100环。

二、实体首段质量节点验收内容

(一)市政道路及桥梁工程

1.沥青路面首段质量节点验收主要检查沥青观感质量、摊铺平整度、摊铺厚度、弯沉值;检查井与路面高差控制、井盖异响,一井一验验收记录。

2.人行道路面首段质量节点验收主要检查人行道铺装观感质量,道板平整度;盲道、扶手等无障碍设施;路缘石表观质量、完整性、线型、安装偏差值。

3.防撞体首段质量节点验收主要检查错台、色差、蜂窝麻面、线型、平整度等观感质量,抽查混凝土实体强度;声屏障首段验收主要检查线型、平整度等观感质量。

(二)公用工程

1.直埋工程首段质量节点验收主要检查地基承载力、垫层处理、槽底清理、焊缝外观、防腐层外观等情况,要求项目对焊接质量进行无损检测,对防腐层完整性进行电火花检漏。

2.燃气室内立管工程首段质量节点验收主要检查焊缝外观、穿楼板套管施工、支座安装、管卡安装等情况,要求项目对焊接质量进行无损检测。

3.供热架空热水管道工程首段质量节点验收主要检查管材合格证、支吊架安装、防腐除锈质量、焊缝外观质量等情况,要求项目对焊接质量进行无损检测。

(三)城市轨道交通及市政隧道工程

1.初支结构首段质量节点验收主要检查初支平整度、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渗漏水等方面,应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背后空洞扫描。

2.混凝土结构首段质量节点验收主要检查混凝土实体结构观感质量,主要包括混凝土错台、色差、蜂窝麻面、开裂、掉块、渗漏水等方面;抽查混凝土实体强度和保护层厚度。

3.装配式车站、盾构/TBM隧道首段质量节点验收主要检查整体拼装质量,主要包括拼装接缝尺寸、错台及渗漏水,预制构件/管片拼装后裂缝及破损情况,预制构件/管片实体强度及保护层厚度。

三、组织程序

实体首段质量节点验收工作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设计、施工、第三方检测等单位实施,各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必要情况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各单位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意识,充分认识到实体首段质量节点验收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通知各项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控力度,确开工必优、一次成优,切实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二)明确职责。建设单位应落实落细建设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结合通知要求,制定实体首段质量节点验收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实体首段质量节点验收各责任主体职责及工作流程。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实体首段质量节点验收计划,明确验收依据、时间节点、部位和内容,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其他各参建单位要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开展实体首段质量节点验收工作,形成实体首段质量节点验收记录(详见附件)备查。

(三)加强监督。各级质量监督机构应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未严格落实通知内容的单位或个人根据相关办法严肃处理,对在实体首段质量节点验收过程中总结形成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将加强宣传推广。验收未通过、存在质量问题较多的项目,应制定完善质量提升措施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未通过审查确认前禁止后续施工作业,推动实体质量持续提升,确保制度落地起效。

特此通知。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4年4月2日

附件: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加强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实体首段质量节点验收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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