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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印发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5-04-25 点击量:31

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5年4月25日

 

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机械设备安全监管,全面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领域开展为期一年的机械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管理责任明确、专业技能扎实、动态管控严格、检测维保规范、隐患排查精准,推动建立机械设备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机械设备从进场到退场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有效防范遏制机械设备安全生产事故,全力维护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特种设备、流动式机械设备(混凝土输送泵车、汽车吊、随车吊等)和其他大中型机械设备(TBM/盾构、场内运输车辆、装载机、挖掘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压路机、沥青摊铺机、各类桩基设备等)。

三、重点内容

(一)强化责任落实

1.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建设单位要建立完善机械设备管理企业标准,明确机械设备管理人员任职要求和工作职责,并将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纳入施工、监理单位日常考核重点内容,定期开展考核评估,鼓励、支持施工现场应用先进机械设备,积极开展智慧化管理,大力构建机械化换人、智慧化无人新型施工模式。

2.强化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落实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租赁、进场验收、日常使用、退场管理等全流程工作要求,按规定配备专业设备管理人员,对进场机械设备实行一机一档清单化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管理有据可依、严格规范。

3.强化监理单位监理责任。监理单位要细化完善机械设备前期审核、进场验收、安装拆卸、日常使用和设备退场的监理实施细则,强化机械设备管理力度,加强培训交底,确保现场监理人员熟知机械设备全流程管控要求,及时发现、整治各类问题隐患。

4.强化租赁单位管理责任。设备租赁单位应确保提供的设备符合安全标准,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设备检验报告、操作人员资格证书等资料,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能培训。租赁期间应配合使用单位严格开展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留存检查及维保记录,全力保障租赁设备使用状态良好。

(二)提高专业技能

5.提高管理人员隐患排查水平施工单位每季度组织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开展机械设备安全风险识别、隐患判定标准等专项培训,切实提升一线管理人员识风险、查隐患、控源头的专业素养。

6.提高操作人员专业技能水平。在建和新开工项目在5月底前,按照实施三特人员岗前能力复核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理论知识和实操测试,并重点考核法律法规和安全规程等内容,全面完成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场能力复核,切实提升一线作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与规范操作能力。

7.提高全员安全培训交底实效。进一步强化安全技术交底,根据设备类型细化操作规范、风险辨识和应急处置要求等,切实增强交底内容针对性,强化逢训必考,通过随机抽测验证培训交底实效,对违规操作行为实施即查即改+培训复核闭环管理。

(三)严格动态管控

8.加强设备源头管理。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建立完善机械设备准入机制,根据工程实际需求,研判制定设备选用标准,明确机械设备生产、租赁企业的定期维修保养责任,开展综合评估,优先选用专业技术能力强、安全生产信用良好的企业。

9.加强进场验收管理。施工单位按程序开展设备进场报验,监理单位逐台查验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组织设备产权和使用单位对主要结构件、安全保护装置、制动系统等关键部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通过后在机械设备在醒目位置张贴设置操作规程及验收合格牌(附件1)。

10.加强流动式机械设备管理。流动式机械设备每次进场实行三查一许可管理:一是查设备,作业前核查关键部件状态;二是查环境,评估行进路线及作业区域地基承载力、周边管线分布等条件;三是查人员,核验操作人员资格证书、教育培训、能力复核记录;四是签发许可,由项目安管人员签发作业许可证(附件2),明确作业时限、区域及管理责任人,作业结束后许可证交回项目存档。

11.加强设备退场管理。机械设备退场后,施工单位应组织安全及设备管理部门,综合设备使用过程中故障发生率、人员违章作业等情况,对机械设备生产或租赁企业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情况及时反馈至建设单位,建设及施工单位应将评价差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

(四)规范维保要求

12.规范日常维保和专业维保要求。施工单位要建立完善机械设备维保制度,根据设备种类和现场人员技术水平,细化明确日常维保和专业维保内容。日常维保由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按要求开展,专业维保应委托专业第三方维保企业定期(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开展,关键部位维保过程要求留存影像资料,建设、监理单位定期对维保情况进行核查。

(五)精准隐患排查

13.建立机械设备隐患辨识清单。根据现场机械设备种类和工程实际,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研究制定机械设备安全隐患辨识清单(参考附件3),应全面包含操作人员、设备本身、施工环境等隐患内容,并严格按照清单精准开展机械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施工单位公司级检查应将机械设备管理纳入必查项,留存检查记录。鼓励邀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企业或行业专家参与隐患排查,提升隐患排查的专业性、精准性,全面消除隐患,确保现场各类机械设备作业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5月)

各施工单位广泛开展动员部署,组织全员认真学习通知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张贴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二十条规定(附件4),确保相关工作要求有效传达施工一线。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照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备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6月至2025年7月)

各级市政公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在建项目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对检查发现未严格落实通知要求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

(三)整改回头看阶段(2025年8月至2025年9月)

针对前期排查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市市政公用监督站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存在屡查不改、屡纠屡犯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厉惩处。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问题不足,积极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优化完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持续加强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切实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清醒认识当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调度指挥,确保有力推进各阶段任务。

(二)严格排查治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紧盯不放,强化问题闭环整改,并举一反三,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相关制度,提升项目本质管理水平,切实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区(市)监督管理部门于每月月底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络、自媒体等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和成效,市市政公用监督站将择优开展观摩交流,推动活动高质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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