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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建管工字〔2013〕33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业务集中考试(第一批)的通知》

2013-07-01 点击量:609

青建管工字〔2013〕33号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业务
集中考试(第一批)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

    为加强全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管理,全面提高监理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工字〔2012〕31号)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业务集中考试(第一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含外地入青监理企业)中,已取得或拟新申办房建类、市政类及机电安装类《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的从业人员。

    二、考试范围

    1. 建设工程监理文件汇编(2012版);

    2.《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定标办法》(青建管字〔2013〕9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工字〔2012〕31号);

    4.《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水平认定办法》(鲁建发〔2013〕1号);

    5.《工程监理企业管理考核办法》(青建管工字〔2012〕25号);

    6.《工程监理企业项目总监管理考核办法》(青建管工字〔2012〕26号);

    7.《青岛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导则(试行)》(青建管工字〔2013〕14号)(仅限房建、机电安装专业);

    8. 市政工程监理有关专业知识(仅限市政专业)。

    三、考试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5日,由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统一将以下材料上报青岛城建职业培训学校(市北区太清路30号,联系人:纪侃、夏先芳;电话:83896974、83862677),并同时上报电子版。

    1.《全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业务考试(第一批)报名汇总表》(附件1);

    2.《全市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业务考试(第一批)准考证》(附件2);

    3.监理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连续3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

    2013年7月11日,由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持单位介绍信到报名地点统一领取。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拟在2013年7月中旬举办,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有关要求

    1. 本次集中考试共分两批,不收取费用,采用闭卷考试方式,以应知应会岗位知识为重点。两批考试结束后,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考试合格率为100%的企业,年度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加5分;合格率在50%(含)-60%(不含)的企业,年度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扣5分;合格率在50%(不含)以下的企业,年度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扣10分。

    2.考生如有替考、作弊等违纪行为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作为考试不合格处理,1年内不得再参加考试,其所在单位将按照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予以扣分处理。

    3.考试合格的人员,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申办相应等级、专业的《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无《青岛市建设监理人员执业手册》的人员将不得作为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组成人员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4.本次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报名和考前培训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考试。

    附件:1.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业务考试(第一批)报名汇总表

          2.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从业人员业务考试(第一批)考试准考证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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