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6 点击量:567
总监(总代)会议、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公司管理行为,提高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公司内部关于总监(总代)有关会议、培训等管理办法。
一、 考核人员范围:参与公司监理项目的总监(总代)、公司内注册监理工程师;
二、 会议、培训等活动类别:
1、 公司内部组织的总监会;
2、 公司统一报名的监理业务培训;
3、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
4、 公司组织的外部培训讲座;
5、 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组织的观摩会;
6、 公司内部安排的定期检查工作活动;
7、 其他。
三、 管理办法:
1、 管理职责部门分工:
序号 |
会议类别 |
管理部门 |
1 |
公司总监会 |
工程部负责考勤管理 |
2 |
监理业务培训 |
|
3 |
观摩会(主管部门、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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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司内部检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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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 |
办公室考勤管理 |
6 |
外部培训讲座(非监理业务) |
2、 公司总监会参加人员:原则上总监必须参加公司月度总监会,特殊情况下可以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总监代表,或者现场负责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替代参加会议;
3、 公司总监会(房建)时间统一确定为每月第二周周四下午2点;港航、市政总监会时间确定为每月第三周周四下午2点,会议地点为公司机关二楼会议室。
4、 总监参加公司统一报名的监理业务培训以后,应做好讲课准备,即将接受培训的内容,在公司内部相关会议上主讲宣贯,讲课内容应采用PPT形式;讲课安排由工程部负责组织。
5、 所有参与考核人员在公司内部的讲课,原则上每人每年不少于一次;讲述内容可以是参加培训的内容,也可以是自己的监理工作经历形成论文,讲述应采用PPT形式;
6、 总监应积极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观摩会,会后在监理部范围内讲解、宣贯,让监理部所有人员掌握观摩内容,以提高现场监理工作能力和水平,总监在监理部内部的讲解和宣贯应有记录。提倡总监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参加观摩会。
7、 公司提倡各监理部主动承担组织公司内部观摩会,邀请其他监理部人员到本工程观摩好的做法或者新技术应用等。对于顺利组织观摩的监理部,公司将给予适当奖励。
8、 监理部内部会议及记录要求:项目总监参加各类会议(包括公司总监会)、培训以后,应在所负责的工程监理部内部以会议形式进行传达、贯彻和落实,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签到、传达或讲解内容、总监要求等;监理部内部会议记录单独成册存放,并整理目录。
9、 参会及培训情况定期公布,参加会议、培训的时间单位以次为单位;
四、 奖惩措施
1、 总监会:年度总监会全勤的总监,年终奖励人民币500元,应参会总监本人参会率达不到80%的,每缺勤一次扣应参加会议总监人民币100元;无故缺勤一次,扣人民币500元。
2、 其他会议培训参会率达到100%的公司给予奖励,参会率达不到80%的处罚;
3、 公司统一报名的监理业务培训完毕,在公司内部讲课、宣贯积极,效果良好的,公司给予适当奖励,参与考核人员每人每年至少讲课一次,自第二次起每讲一次课奖励人民币500元。
4、 参加有关会议、培训及讲课等优秀的将作为评选先进的条件。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