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30 点击量:400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和自控能力,依法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厉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确保我市在建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10月9日起对我市在建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检查方式
本次质量检查采取抽查的方式,市内四区工程由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组织检查组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不少于60个单位工程,重点抽查大型公建、"两改"项目及保障性住房等重点工程。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同时对本辖区在建工程组织自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将在各区市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每个区市分别抽查不少于8个单位工程。
三、检查组织
市建委建管局成立全市在建工程质量检查领导小组,下设4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5人组成,具体负责施工现场质量检查。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系列标准、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以及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等。
五、检查内容和重点
1、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及各方主体质量行为情况;
2、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执行情况;
4、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施工质量情况;
5、外墙外保温及建筑物内的供水、供热、供电等专业工程承发包情况;
6、企业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手册、监理月报制度、及监督执法手册落实情况;
7、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8、见证取样检测实施情况;
9、结构工程的混凝土、砂浆试块标准养护、混凝土试块同条件养护及现场计量情况;
10、装饰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11、样板领路制度执行情况;
1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13、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14、基础回填施工质量情况;
15、热轧盘圆钢筋调直拉拔等钢筋加工情况;
16、开展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活动情况;
17、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开展情况;
18、《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条文等规范执行情况。
六、检查时间安排
2010年10月9日~10月21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检查组抽查市内四区的在建工程,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组同时对辖区内的在建工程进行自查。10月24日~10月28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检查组对各区市在建工程进行抽查。检查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检查要求
1、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安排好本辖区内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尤其是要将城乡结合部以及乡镇工程作为检查重点。
2、各受检工程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小组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3、对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检查组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检查结果将记入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系统,并通过新闻媒体、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等曝光。
4、检查组要严格标准,统一尺度,检查结果当场公布,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5、检查组成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接受吃请,不得收受礼物、礼金和有价证券,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表1:1、工程质量检查基本信息表
附表2:2、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表
附表3:3、工程实体质量检查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