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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建管局 青建管质字〔2011〕94号《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1-09-22 点击量:395

 

青建管质字〔2011〕94号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管局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国庆期间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节前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深基坑、脚手架及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设备、工地防火等重点部位和环节进行隐患排查治理。

       二、加强值班,及时报送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节日值班工作,领导干部要带班,各级安监机构要安排24小时待命值班。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信息,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24小时值班电话:85061282。

       附件: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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