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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建管局 青建管质字〔2010〕40号《关于加强全市建筑工程夏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2010-08-05 点击量:454

 

青建管质字〔2010〕40号
 
关于加强全市建筑工程夏季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夏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高现场管理水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当前,我市建筑工地已进入夏季施工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力抓好夏季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主要领导要深入施工现场第一线,及时研究解决本区域、本单位所属建筑工地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确保我市建筑工地安全有序、文明施工。

        二、突出重点,强化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夏季施工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重点内容和环节的监控,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深基坑工程管理。加强对深基坑工程支护体系的监测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要进一步摸清深基坑周边建筑物基础图及临街地下管网情况,加强对周边建筑物和街道的监测与巡视,系统地开展深基坑工程预控管理。

        (二)加强起重机械管理。要切实落实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塔机加固措施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的检查,按规定抓好塔机防倾翻措施的落实,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倒塌能力。

        (三)加强脚手架与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管理。严格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等有关规定要求,规范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和拆除。要对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拉结点设置、架体的整体稳定等情况。

        (四)加强高处作业管理。按规定使用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设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严格落实各类临边防护拆除审批制度,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五)加强工地防汛应急工作管理。要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落实防汛责任,储备应急物资,检查应急设备,组织应急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实行防汛值班和报告制度,及时发布预警通知,提早部署防范工作。汛期内,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进行24小时值班,保障信息渠道畅通。恶劣天气情况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必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值班。

        三、加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地夏季环境卫生

        今年,我市将接受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是复审和测评的一项重点内容。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治理措施,保持工地周边和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的清洁,确保我市建筑工地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中顺利通过。

        (一)深化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长效机制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0〕18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全面系统地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强化车辆冲刷设施的管理,有效防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更好地树立我市建筑工地的良好形象。

        (二)深化工地环境卫生治理。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深化对环境卫生的治理,消除卫生死角,确保工地周边和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的清洁。

        1、建筑工地围挡墙必须达到牢固可靠、整齐划一、美观洁净的要求,无歪斜、破损和乱涂乱画等现象。工地大门要安全、美观,门头上的企业标志、门口的施工标志牌等要确保字体、图案无残缺、无破损、无乱贴小广告等现象。

        2、工人宿舍、淋浴室、厕所等临建设施要配套安装纱门、纱窗,达到安全、通风、美观的要求;卫生应设专人管理,定时清扫,保持清洁。宿舍内生活用品摆放整齐,餐饮、洗漱等用品要设专用厨柜存放,认真做好防鼠、防蚊蝇工作。工人食堂要满足消防和卫生要求,并按规定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炊事人员要持有健康证,并定期查体。淋浴室应配置热水器,保证冷热水的供应,喷头的设置应满足使用要求。

        3、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现场应配备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确保不积污水,不乱排污水。要加强塑料袋、纸袋等废弃物管理,保持现场整洁卫生,观感良好。

        (三)科学安排施工进度,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免中午高温期间进行室外施工作业;不得强令工人疲劳作业,要切实保障工人的休息时间,气温达到37度以上时,应停止室外施工作业。现场应提供绿豆汤等解暑饮料和清凉油等避暑药品。

        四、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组织,加强领导,切实将夏季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布置好、落实好。各施工企业要成立检查小组,由企业分管领导带队并会同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建筑工地立即开展全面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逐条的写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按照"三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跟踪复查,整改合格后三方现场负责人要签字,公司要盖章,留存工地备查。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各项安全隐患,对制度不健全、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力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做好夏季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的上报工作。6-10月份的每月20日前,各施工、监理企业书面上报本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上述书面报告要加盖企业公章,按时报送至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市内四区建筑工程报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监督科(传真:85062911)。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逐步逐项进行督查,并定期进行总结。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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