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8 点击量:453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市蓝色经济和国际化建设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加强城市文明建设、防范环境污染等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全面系统地抓好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控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更好地树立我市建筑工地良好形象,现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十项措施通知如下:
一、实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告知制度
在办理建筑工程安全报监手续时,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告知书》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方建设主体的责任,并签字确认。在建筑渣土外运前,建设、施工单位要制定建筑垃圾排放、清运计划,并及时向建筑垃圾监管部门申报。
二、规范渣土运输车辆管理
建设、施工单位必须招用经过密闭改装符合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防止渣土撒漏污染城市道路。建筑工地渣土外运时,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派人在现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旁站式跟踪检查。
三、规范车辆出场冲洗管理
建筑工地大门内侧必须按要求设置车辆自动冲洗机等冲洗设施,并设专人进行管理。所有运输车辆出场前,要彻底清扫车体、冲刷车轮,避免污染城市道路。
四、规范现场两个围挡管理
建筑工地现场必须使用新型组合式彩色钢板,对现场进行全封闭围挡,达到牢固可靠、整齐划一、美观洁净的要求。建筑物必须按规定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围挡,达到封闭严密、整洁无损,切实起到防尘、美观、安全的效果。
五、加强现场硬化管理
建筑工地现场道路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加工区、生活区等区域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的场地硬化铺装材料,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
六、加强现场土堆覆盖管理
建筑工地现场的土堆、砂石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双层覆盖,确保封闭严密、固定牢靠。推广采用喷洒水泥浆、粉尘固化剂等方式进行固化,避免因大风等天气造成扬尘污染。
七、加强施工扬尘作业管理
建筑工地现场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存放;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并使用密目网进行1有效围挡,最大限度地减少粉尘污染,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禁止从建筑内向外抛扬垃圾。
八、强化现场绿化及喷水降尘管理
建筑工地大门入口处、生活办公区等裸露区域,应种植花卉及常绿植被进行绿化。工地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旱季节和大风天气时,现场要派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湿润、清洁。
九、强化建筑工程竣工前渣土管理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渣土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强化工地现场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确保建筑工程竣工前渣土全部清运完毕。
十、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监管
(一)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建筑工地现场扬尘污染治理情况作为一项重点检查内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查处各种施工扬尘污染行为,确保现场各项防治扬尘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二)实行严管重罚。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导致现场扬尘污染严重的,一律按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厉处罚。
(三)加强联动管理。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其它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联动管理和联合执法,积极参与城管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检查,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