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1 点击量:404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工程建设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努力维护好我市甲型H1N1流感大流行期间正常的工作、生活和社会秩序,切实维护好城市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确保全市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按照市防控指挥部要求,现就各部门、各单位实施备班、轮休和错时上班工作(以下简称"备轮错")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防控疫情大流行形势的严峻性,高度重视、密切关注疫情形势的变化,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全面督导,认真做好"备轮错"工作制度的制定和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工程项目部(项目部管理层)要根据本部门、本单位和项目部现有工作职能和职责,提前准备备班措施,构建两套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工作班子。
三、两套班子独立工作期间,要采用书面形式记录和交接工作,两套班子成员之间不得直接见面。
四、各类"两改"、廉租房、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及市重点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本地区范围内组建能够满足工程需要的第二劳务梯队,一旦发生疫情,从业人员实行隔离,工地停工消毒后,按排第二劳务梯队进场工作。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尽快按照备班制度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分组人员要尽快掌握和熟悉业务,确保各组均能够独立、有序、高效地开展工作。
六、实施备班工作制度时,两套班组按工作日为单位实施工作与轮休。"备轮错"实施的具体时限和范围,由市流感防控指挥部统一发布。
七、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部要尽快建立"备班"制度,并于9月24日17:00前以本单位发文形式形成书面记录。
附件:《关于做好流感大流行期间备班、轮休和错时上班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