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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09-04-30 点击量:462

青建管质字〔2009〕34号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要求,现就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必须研究布置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解决好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实抓好,真正担负起保一方平安的责任。

    二、深入开展生产安全检查,防范事故发生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在前期开展起重机械、防高处坠落、防火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从严从细组织好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的有效落实。要切实加强对吊篮、塔吊等垂直运输机械、脚手架、大型模板、深基坑开挖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监控,并落实专人负责。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好节日期间抽查,对各类事故隐患要严抓细管,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一定要督促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立即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的跟踪检查。对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停工整顿,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的处理。

    三、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值班,实施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建立"五一"期间的安全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报告制度,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立即上报市建管局(值班电话:85061916)。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工程建设 安全生产 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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