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3 点击量:357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08〕13号)精神、省建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建管质安字〔2008〕19号)精神,确保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我市已进入汛期,也是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周密部署各项防汛措施,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汛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确保奥帆赛的顺利举行。
二、完善预案,提高应急抢险能力
要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大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完善防汛应急抢险预案。尤其是重点工程、成片小区项目以及高边坡、深基坑施工项目,要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切实制定落实好本项目的防汛应急抢险预案。按规定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工作,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要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要求,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切实落实抢险队伍、防汛物资和机械设备。各主管部门演练的准备和开展情况于6月15日前书面上报市建管局安监站(传真电话85065009)。
三、突出重点,强化日常安全管理
加强对深基坑开挖、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临时用电、脚手架、临建设施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控。
(一)加强深基坑工程管理。加强深基坑工程的沉降位移监测和现场巡视,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完善深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基础图及临街地下管网图并上墙。
(二)加强起重机械管理。切实落实《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规定》,做好塔机加固和各种安全装置灵敏程度检查,提高设备抗风、防雨、防倒塌性能。
(三)加强脚手架管理。严格按照青建管质字〔2007〕60号文件要求,规范脚手架、支模架的搭设。要对脚手架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落实拉结点的设置与固定、架体的整体稳定等情况。
(四)加强高处作业管理。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系好安全带,严格落实各类临边防护拆除内部审批制度。主体已封顶的工程须按要求使用物料提升机上料,严禁使用塔吊上料,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四、排查隐患,扎实做好监督检查
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隐患治理年第二战役活动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全面细致深入地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高边坡、高挡墙、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物料堆积、施工围墙等极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和环节,加强对宿舍、食堂、办公室和仓库等临时设施巡查,防患于未然。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对短期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汛期安全,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五、加强值班,确保汛期信息畅通
各部门、各单位要保证在第一时间多渠道掌握气象信息和防汛要求,确保汛情信息和调度命令的畅通。要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做好汛期值班工作,及时通报汛情工作情况。各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施工现场要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恶劣天气情况下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必须24小时在施工现场值班。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并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〇〇八年五月三十日
转自建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