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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市政协会〔2018〕1号《关于申报2018年度市政工程“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的通知》

2018-06-22 点击量:1081

关于申报2018年度市政工程“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的通知

各区(市)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各市政施工企业:

  为加强我市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全市市政工程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增强市政施工企业的质量意识、创优意识和精品意识,现将2018年度青岛市市政工程评选“青岛杯”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及资料

  1.申报企业必须是青岛市市政工程协会会员单位。

  2.详见附件1《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青建管字〔2008〕20号)。

  3.申报资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规格为A4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逐页编写页码。

  二、市政工程参评范围

  1.投资6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梁、广场、地下通道、照明亮化、地下管廊、雨污水及构筑物、燃气、热力、自来水、河道等工程;

  2.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及包含一站一区间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3.申报工程的竣工验收时间应在2015年5月30日至2017年5月30日范围内。

  三、申报要求

  1.市南、市北、李沧市内三区申报工程于4月17日前直接向青岛市市政工程协会进行申报。

  2.其他区(市)申报工程须向所在地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申报,经审查同意并签署具体推荐意见后,4月17日前报送至青岛市市政工程协会。

  3.青岛市市政工程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外观质量、实测实量和质量保证资料等方面进行初审。

  4.市市政工程协会将对初审合格工程报市市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上报。

  四、其他

  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坚持"严格标准、优中选优"的原则,推荐质量一流的工程参与评选。未获得“青岛杯”奖的工程,不推荐参评“山东省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

  请各单位按时间要求将推荐工程的申报资料报送至青岛市市政工程协会(青岛市市南区燕儿岛路26号市政大厦315室,联系人:栾珺,电话:85769128)。

  特此通知。

  附件1:附件1: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评选办法(青建管字[2008]20号)

  附件2:附件2:青岛市建设工程质量“青岛杯”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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