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关于印发《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8-06-22 点击量:669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10 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72 号)精神, 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现将《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018 年 5 月 16 日

  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10 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鲁政办字〔2017〕72 号),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现就做好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为重点,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企业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工作目标  

  努力实现 2018 年全市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较大事故同比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目标要求,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全市在建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特别是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

  (二)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重点治理施工现场以下8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1.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建立、定期考核制度及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投入资金保障等情况。

  2.安全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作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施工管理人员年度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方案审核论证审批等情况。

  4.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负责人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针对性及操作性等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及执行、事故隐患整改“五落实”及闭环管理等情况。

  6.现场安全管理。对参建单位带班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洞口及临边防护、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7.应急管理。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组织及人员、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应急演练等情况。

  8.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地质风险因素识别及控制方案、安全风险评估、超前地质预报、瓦斯隧道通风及检测、隧道支护及安全步距、高风险工点实时监测及预警、逃生通道设置等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 月 18日前)。各区、市市政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并做好前期准备和动员部署。

  (二)重点治理阶段(5 月 21日-11 月 30 日)。各区、市市政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

  (三)总结完善阶段(12 月 1 日-12 月 10 日)。各区、市市政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全面梳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监督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对重点项目在治理阶段内实现检查“全覆盖”,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参建主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按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的要求,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工程项目存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采取两场联动措施,严格按分级警示及信用考核办法的规定将负有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有效惩戒。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加强对企业的督促和指导,推进企业提高安全教育培训质量。督导各企业进一步完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全员培训、技能培训、重点岗位培训质量和水平。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严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一线员工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行动,将专项治理行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高效的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提升,将活动中行之有效的措施长效保持,形成制度,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全面推进专项治理行动的各项工作开展。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始终保持安全工作高压态势,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跟踪检查,确保整改到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严重的,发现一起,顶格处理,筑牢安全施工底线,以零容忍的态度厉打击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推动我市市政工程安全建设形势持续稳定。

  (三)强化督导,及时总结。各区、市市政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治理行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季后3日内上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12月15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及时上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联系人:朱浩,联系电话:86668812)

© Copyright 2012 青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鲁ICP备16044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