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关于做好近期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8-06-22 点击量:943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针对当前有些工程项目施工速度放缓,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做好近期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负起主体责任

  施工总包单位是处理上访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要对近期的离场工人做好工资结算工作,并做好思想疏导、复工准时返场等宣传安抚工作;要对在建和近几年已完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详细梳理,逐个排查农民工讨薪隐患,确保无讨薪上访问题;要对各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排查,落实工人工资是否按工资发放明细表足额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

  各专业承包单位和专业作业队伍要切实负起直接用工责任。要对在建项目和近几年已完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是否发放到位,是否足额发放到每个工人手中,是否有上访讨薪隐患进行逐个排查,不得有任何疏漏。

  持续发力,重点监控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督促各施工企业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及近几年已完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对今年以来的讨薪上访问题进行逐个跟踪,了解处置结果。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欠薪上访隐患台账,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消除诱发突发性事件的隐患。要对前期以来多次上访或存在严重拖欠隐患的项目,建立监管档案,实施重点监控。对正在处理中的欠薪上访案件,进一步加快办理进度,并加强与信访人的沟通,实时了解信访人思想动态。要以工程项目为主阵地,及时向农民工进行政策宣导和法律普及,切实提升农民工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意识。

  三、完善机制,从严惩戒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有讨薪上访的施工企业,要从严惩处,视情给予诚信考核、市场准入等限制。要建立完整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及时化解各类讨薪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对于在讨薪过程中缠访闹访、滞留、滋事的,拦截车辆、阻塞交通、攀爬塔吊的,在办公场所周边或信访接待场所通过静坐、呼喊口号、散发材料、拉挂横幅、张贴标语等方式表达诉求的,以讨薪为名借机敛财,组织、教唆、煽动、雇佣、幕后操纵他人讨薪的,通过论坛、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制作、复制、传播虚假讨薪信息的要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实现信息联动、处置联动、稳控联动,依法依规打击讨薪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夯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加强与人社、公安等部门的联动,杜绝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对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因造成上访问题的,将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视上访情节,一并纳入对各区、市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年终综合评价。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8年5月17日

© Copyright 2012 青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鲁ICP备16044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