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22 点击量:840
各有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现将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复审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18】64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资格复审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05类20180166号.pdf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