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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建安监字〔2019〕12号《关于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做好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汛期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9-06-03 点击量:2133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2019年汛期将至,为扎实落实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根据省、市有关防汛工作安排与部署,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市政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青建办字〔2019〕21号)要求,现将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做好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汛期施工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提前部署,强化责任落实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气候年景总体偏差,台风生成可能偏多偏强,强对流天气较常年频繁,防汛防台风形势复杂。5月27日,我市崂山区地铁4号线11工区静沙区间发生隧道坍塌事故,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严峻。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各有关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到施工安全重要性,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源头防治,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结合汛期实际,立即部署、迅速行动。

  二、突出重点、全面覆盖,强化隐患排查治理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各有关单位要立即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施工安全大检查要求,对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机械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应急管理等开展检查,并结合汛期安全管理特点对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临建设施及围挡墙等施工现场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治理,建立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施工安全各项工作措施。

  (一)强化深基坑安全管理。一是高度重视毗邻道路、河道、地下管线等特殊区域的深基坑安全监管,加大深基坑监测和安全巡视的频次,密切关注监测数据变化,做好安全巡视记录,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汛期降雨过后,要及时组织对深基坑进行监测和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二是要组织专家组对深基坑进行汛前回访,对专家回访意见进行全面整改落实。三是要做好深基坑的排水、降水工作,现场各相关单位必须制定《防排水专项方案》,明确防排水措施、备足防排水物资,将潜水泵、沙袋等防汛物资储存于施工现场,以备启用。

  (二)强化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各项目有关单位要扎实开展汛期起重机械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塔机安全监控终端设备(如塔机黑匣子、塔机防倾翻装置等)接入到管理系统平台;塔吊自由端高度和独立高度严格控制在设计高度的80%以内;严格落实塔吊防碰撞措施,严禁多塔作业时塔吊之间发生碰撞和前臂碰撞到建筑物现象的发生;制定并完善塔吊汛期应急加固预案,各类应急加固器材储备齐全,应急队伍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技能熟练。进一步加强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管理,确保防坠安全器检验检测在有效期内,且防坠安全器灵敏、可靠;防坠安全器到期未检验检测的施工升降机,一律严禁使用。汛期来临前完善起重机械等防雷措施,按规范要求安装防雷装置,并做好防雷接地。

  (三)强化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围挡墙安全管理。一是汛期来临前施工单位要制定临建板房、围挡墙的应急加固方案,备齐加固器材,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予以拆除。重大汛情、台风来临前,要开展巡查,确保施工现场临建板房、围挡墙可迅速完成有效加固。汛情中,各项目部要对临建设施及周边环境(包括基坑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高压线路、高大土堆等)进行巡视,加强应急响应,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按应急预案有序撤离并按程序上报,围挡墙出现损坏的能够迅速进行加固、清理。

  (四)强化脚手架、模板支撑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规范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和拆除。汛前,要对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基础、架体结构和拉结点设置,确保基础排水及时、可靠,架体安全、稳定。大风、台风、强降雨过后,要组织相关单位对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五)强化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认真履行临时用电管理责任,现场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满足“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与外电线路之间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配电箱、开关箱必须使用符合标准、通过国家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雨前、雨后要做好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排查,消除漏电、触电隐患。

  三、强化应急演练与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各项目部要结合工程实际,进一步完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器材和责任人,认真执行工作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和报告制度。各单位、各项目部要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全面的防汛应急安全教育和防汛应急演练,制定汛期人员应急疏散安置方案,提前落实应急安置点,遇有重大汛情及时组织人员有序撤离,确保汛期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相关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填写企业安全生产自查台账(附件1),同时以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临建设施及围挡墙、应急物资和应急演练等为重点,对所属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的汛前隐患排查整改(见附件2、3、4、5),相关附件加盖公章后于6月5日前上报。市内三区工程报至市安监站监督员,各区市工程报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二)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对本辖区内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建立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台账(附件6),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狠抓隐患检查整改落实,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肃处理。同时,将本区域内的大检查情况填写《区市汛期安全检查统计表》(附件7)、《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汇总表》(附件8),于6月20日前,通过金宏网报送“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附件:青建安监字〔2019〕12号《关于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做好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汛期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19年6月3日

  (联系人:殷晏超,联系电话:8506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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