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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9-09-29 点击量:895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住建部办公厅和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914号、建办质电〔201936号、鲁建办明电〔201934号)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扛起扛牢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稳定工作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要求,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各个环节。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提前研判住建领域节日期间事故规律特点和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节日期间,各级住建领域的领导干部要亲力亲为,深入一线进行安全督查检查,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把各项工作抓得更紧更实更富有实效。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重心向下、关口前移,强化超前防范,突出抓好房建、市政(含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公用、房屋拆除、物业小区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房屋建筑工程要突出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搭建、室外吊篮等危大工程的隐患排查整改。市政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要重点检查暗挖隧道支护、临边防护、施工机械、临时用电等的执法检查,防止发生各类坍塌和机械安全事故。市政公用工程要进一步加大施工用电、沟槽开挖与支护、有限空间作业、材料堆放等关键环节安全检查。房屋拆除工程要加强拆除项目防尘、防火、防倒塌管理,加大对非法违法房屋拆除行为处罚力度。物业企业要加大对各类管理小区消防设施、设备和电气火灾的安全检查,加强小区的全面监控和管理,防止发生各类火灾。勘察设计、管廊建设、建材、地材、既有建筑节能保温、散装水泥等行业领域要根据自身职责,加大国庆节期间安全检查。

  三、继续深化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和百日质量安全专项攻坚行动方案要求,着力排查整治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督促企业扎实搞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对各类风险要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对安全隐患要逐一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整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人盯守。要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严防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酿成事故。节日期间正常施工的工地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确保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四、切实加强应急管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关键岗位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要做好应急物资、队伍、人员、设备的准备工作,确保关键时候拉得出、用得上。对于突发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组织做好现场抢险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要建立安全事故预测预警机制,制定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好演练,确保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及时进行救援。

  

  附件: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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