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做好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汛期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0-05-28 点击量:1097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做好2020年城市防汛工作的通知》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防汛防台风检查工作的通知》(青汛旱〔2020〕4号)等文件要求,扎实落实汛期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有限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确保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度汛,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开局之年,做好建筑施工防汛工作事关全局,责任、意义重大。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汛期施工安全管理的认识,严格落实防汛安全目标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区域、本单位汛期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防汛工作,强化汛情联动、预警预防、值班报告,做到防汛安全工作提前部署、准备充分、预防得力,确保各项防汛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单位、各项目部要结合工程实际,进一步完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防汛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器材和责任人,认真执行防汛工作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和报告制度,确保汛情来临时各项防汛工作迅速、有序展开。各单位、各项目部要对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开展一次全面的防汛应急安全教育,制定汛期人员应急疏散安置方案,提前落实应急安置点,遇有重大汛情及时组织人员有序撤离,确保汛期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三、突出重点,强化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深基坑、起重机械、临建设施及围挡墙、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等关键部位进行重点排查治理,并建立管理台账,全面落实汛期施工安全各项工作措施,实施重点防控。

  一是强化深基坑安全管理。要高度重视毗邻道路、河道、地下管线等特殊区域的深基坑安全监管,加大深基坑监测和安全巡视的频次,密切关注监测数据变化,做好安全巡视记录,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汛期降雨过后,要及时组织对深基坑进行监测和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要组织专家组对深基坑进行汛前回访,对专家回访意见进行全面整改落实。要做好深基坑的排水、降水工作,现场各相关单位必须制定《防排水专项方案》,明确防排水措施、备足防排水物资,将潜水泵、沙袋等防汛物资储存于施工现场,以备使用。

  二是强化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各项目有关单位要扎实开展汛期起重机械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现场安装使用的塔机安全监控终端设备(如塔机黑匣子、塔机防倾翻装置等)应全部接入到管理系统平台;塔吊自由端高度和独立高度严格控制在设计高度的80%以内;严格落实塔吊防碰撞措施,严禁多塔作业时塔吊之间发生碰撞和前臂碰撞到建筑物现象的发生;制定并完善塔吊汛期应急加固预案,各类应急加固器材储备齐全,应急队伍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技能熟练。进一步加强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管理,确保防坠安全器检验检测在有效期内,且防坠安全器灵敏、可靠;防坠安全器到期未检验检测的施工升降机,一律严禁使用。汛期来临前完善起重机械等防雷措施,按规范要求安装防雷装置,并做好防雷接地。

  三是强化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围挡墙安全管理。汛期来临前施工单位要制定临建板房、围挡墙的应急加固方案,备齐加固器材。重大汛情、台风来临前,施工现场临建板房、围挡墙应按方案立即完成有效加固。汛情中,各项目部要对临建设施及周边环境(包括基坑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高压线路、高大土堆等)进行巡查,加强应急响应,如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按应急预案有序撤离并按程序上报,围挡墙出现损坏的能够迅速进行加固、清理。

  四是强化脚手架、模板支撑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规范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和拆除。汛前,要对脚手架与模板支撑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基础、架体结构和拉结点设置,确保基础排水及时、可靠,架体安全、稳定。大风、台风、强降雨过后,要组织相关单位对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五是强化现场临时用电管理。认真履行临时用电管理责任,现场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满足“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要求;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与外电线路之间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小于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配电箱、开关箱必须使用符合标准、通过国家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雨前、雨后要做好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排查,消除漏电、触电隐患。

  四、工作要求

  1.进入汛期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以深基坑、起重机械、临建设施、应急物资和救援队伍等为重点,对所属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治理。6月5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汛期安全检查一览表(附件1、2、3、4、5),加盖公章后上报。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工程报至市安监站监督员,各区市工程报当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

  2.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关注气象信息和上级防汛通知,汛情来临后,项目经理及安全员、项目总监必须在工地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防汛工作情况。

  3.每次大风、汛情过后,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对施工现场进行联合安全检查验收,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及模板支撑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待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4.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对本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开展拉网式防汛安全检查,重点对深基坑、起重机械、临建设施及围挡墙、脚手架及模板支撑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并严格抓好整改工作,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肃处理。同时,将本辖区内的汛期检查情况填写《区市汛期安全检查统计表》(附件6),于6月15日前,通过金宏网上报“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附件.doc:1.汛期深基坑安全检查表

     2.汛期塔机安全检查表

     3.汛期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安全检查表

     4.汛期临建设施安全检查表

     5.汛期围挡墙安全检查表

     6.区市汛期安全检查统计表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0年5月28日

  (联系人:盖丽,联系电话:85062911)

© Copyright 2012 青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鲁ICP备16044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