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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青岛市建筑装饰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青岛市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青岛杯”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0-07-10 点击量:1248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创建百年建筑,全面提升我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水平。根据《青岛市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青岛杯工程评选办法》,现将开展2020年度青岛市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青岛杯工程评选工作(以下简称:装饰青岛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申报

  (一)装饰“青岛杯”工程评选是由青岛市建筑装饰协会组织的面向协会会员的协会活动,由会员企业自愿参加;

  (二)根据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向协会提出申请;

  (三)依据社团管理条例,申报装饰“青岛杯”工程的工程承建、参建单位均应为协会正常履行会员义务的单位会员。

  二、工程推荐

  (一)推荐工程应符合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各申报企业应对申报装饰“青岛杯”的工程应根据评选办法严格组织初审,实事求是,认真审查申报资料,在优中选优的基础上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工程的基本建设手续齐全,时间范围应于201811日至2019630日期间通过竣工验收并已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二)申报工程应设计先进、质量优良、科技含量高、 节能环保效果好、综合效益突出,真正代表我市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三)申报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承建工程和参建工程) 及建筑幕墙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或经审计的工程结算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不含设备购置和安装费用)且面积不低于1500 平方米、建筑幕墙类工程面积不低于4000 平方米,且为申报单位自行施工;

  (四)古建筑、保护性文物建筑(含近现代文物建筑)的修复性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或经审计的工程结算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万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且为整体装饰装修;

  (五)装饰装修一次到位的住宅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或经审计的工程结算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精装修住宅工程;

  (六)工程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消防、环保、节能的规定,设计和监理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设计水平、工程质量达到省内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七)工程竣工后经过一年以上的使用检验, 回访制度完善,使用效果好,没有发现质量问题或隐患;

  (八)建设过程中,未因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或处罚,施工单位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和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群体性质量投诉;省市诚信平台无不良记录。

  四、申报资料

  (一)不需装订成册的资料

  1、青岛市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青岛杯工程推荐汇总表(附件1);

  2、青岛市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青岛杯工程申报表(附件2);

  3、配有解说词的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及质量状况的5分钟有声PPT资料,可在复查前提供初稿,复查结束后10日内提交。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各1份。

  (二)需装订成册的资料及要求详见(附件3)

  申报工程所在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能提供评选通知中 要求的证明文件,则由申报单位、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提供承诺书(附件 8)。

  (三)审核要求

  申报单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交由市建筑装饰协会审核。

  五、申报时间

  (一)各推荐单位务必于202081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和申报资料集中报送至协会,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协会将于82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核,具体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各推荐单位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与协会联系,加强沟通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本次评选工作不收任何费用;

  (五)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市装饰协会联系。

  联  人:蔡副秘书长 ,联系电话:18153217092;  万工 , 联系电话:13792471852

  地    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甲5号楼307室

  附件青岛市建筑装饰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青岛市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青岛杯”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zip

  青岛市建筑装饰协会

  20207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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