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8 点击量:1298
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贯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1年工作要点》、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的紧急通知》(鲁安办明电〔2021〕7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交安监〔2021〕1号)和省交通运输厅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交安委办函〔2021〕61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扎实做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市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可控,经研究决定,计划开展2021年上半年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含土建、机电设备、装饰装修等工程)。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落实情况。
2.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
3.施工、监理单位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质量安全管控情况。
4.深基坑工程、暗挖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等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
5.典型不良地质安全风险管控情况。
6.起重机械、临时用电、现场防火等管理情况。
7.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情况。
8.文明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情况。
9.防汛防台风工作情况。
10.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情况。
11.疫情常态化防控落实情况。
有关检查内容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建质〔2016〕173号)要求及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三、检查安排
检查分为自查自纠和集中检查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6月14日前,地铁集团、各线路建设单位组织各在建项目开展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二)第二阶段:集中检查阶段
6月15日至6月18日,市政公用监督站邀请有关行业专家,并抽调监督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全面覆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我市在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召开检查通报会,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四、检查要求
(一)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标准规范,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重点风险,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备查。
(二)检查期间,各参建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现场检查。
(三)对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各责任单位应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及时消除隐患。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1年6月8日
(联系人:葛安祥,电话:86668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