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印发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2021年“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9-02 点击量:2371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省、市2021质量月活动部署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下发的《全省住建系统2021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21年青岛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为促进质量强市建设,推动市政公用工程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管理实际情况,现将《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2021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192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2021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质量强市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质量工作部署,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品牌战略,稳步推进我市市政公用工程高质量发展,特制定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基础,提高质量意识和水平,保障质量安全,推动青岛在高质量发展中率先走在前列。

  二、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市 共享美好生活

  三、活动重点

  (一)积极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加大工程质量常识宣传力度,营造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各市政公用施工单位要通过工程现场布置质量文化展板、张贴宣传画等,开展丰富多彩,层次鲜明的宣传活动倡导质量第一意识。(质量月宣传标语详见附件1

  (二)积极开展质量月培训活动。有针对性的对项目进行相关导则、标准和规范进行讲解培训,提升项目质量管理人员对规范理解的透彻度和准确度,进一步增进标准规范执行的精准度,切实提升我市市政行业质量管理水平。

  (三)积极开展质量月观摩活动。根据疫情管控情况,以质量月为契机,开展工程建设一线人员工匠技能竞赛和质量观摩活动,相互交流学习成功经验和做法,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用,切实推进我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

  (四)开展质量月监督检查执法活动。对在建市政公用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开展质量隐患自查自纠和双随机监督检查执法活动,成立4个检查组,由站领导带队按双随机原则开展质量月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各在建项目质量行为,包括人员履约、管理机构和体系、质量技术交底、材料检测、隐蔽验收、观感质量、质量通病防治和竣工验收情况等。

  (五)开展质量月材料质量抽测检查活动。对在建市政公用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开展钢筋、混凝土、道路材料、实体质量等抽测检查。

  各区市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可参照执行。站内各市政、公用、轨道科室和检测服务科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行业特点认真组织开展质量月相关活动,及时报送特色活动、亮点做法和活动成效信息,质量月活动总结、图片和检查记录复印件等资料于92712:00前汇至综合业务科。

  附件12021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口号

  附件2质量月专项检查组名单

 

  (联系人:江辉峰   联系电话:86669157  

 

附件1:

 

2021 年全市“质量月”活动口号

主题:

建设质量强市  共享美好生活

口号:

1.让质量强国深入人心  让质量提升扎实推进

2.共建“品质青岛”  共享质量成果

3.坚持质量第一  建设质量强市

4.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5.恪守质量诚信  推动高质量发展

6.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7.推动高质量发展  共享高品质生活

8.优化营商环境  建设质量强市

9.推动质量变革  建设质量强市

10.加强全面质量管理  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11.弘扬工匠精神  推动品质革命

12.注重工程质量  促进社会和谐

13.夯实质量基石  共建宜居家园

14.增强质量意识  提高工程品质

15.全民关注质量  质量服务全民

16.人人创造质量  人人享受质量

17.树立质量意识  创造精品工程

 

附件2:

“质量月”专项检查组名单

 

1.第一检查组组长:王春胜站长

组员:张为玉、肖建辉、牟晓斐

2.第二检查组组长:刘勇副站长

组员:肖云、高永冬、曲健

3.第三检查组组长:张海波副站长

组员:赵祝浩、胡航、张金龙

4.第四检查组组长:张连栋副站长

组员:赵新明、李伟、宋超

由上述分组中首位组员负责与带队领导确定检查时间并与综合科联系随机抽取检查项目。

 

附件: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印发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2021年“质量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 Copyright 2012 青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鲁ICP备16044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