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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1-2022年冬春季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1-12-08 点击量:1115

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冬季是新冠肺炎疫情高发季节,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国内时有零星散发,为更有针对性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按照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1-2022年冬春季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常态化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做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青建管字〔202139号)等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和措施,毫不松懈抓好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为过好元旦和春节两节营造良好环境。

  二、保持定力,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要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持续落实建设工程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一是定期开展核酸筛查。全市所有建设工程项目每周抽调不同人员轮流参加核酸检测,每次抽调人员必须涵盖项目管理人员组(包含建设、施工、监理、劳务、专业分包等单位所有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零工班组、木工班组、钢筋班组、瓦工班组、专业分包单位组(多个分包单位的,各为一组)等,即每组各抽1人参加。

  二是强化人员管控,在建设工程各进出入口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亮码、登记等规定;及时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每天将进场工人详细信息进行登记,建立健康档案。

  三是加强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各项目每月至少进行1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加强与辖区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

  四是重视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鼓励项目施工人员自觉接种疫苗、提高接种意愿,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引导项目施工人员应接尽接,尽可能地提高接种覆盖率;引导完成全程免疫满6个月的项目施工人员进行加强免疫。

  五是按规范开展卫生清洁、消杀通风工作,保持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通风换气,全面做好对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每日不少于四次消毒、建立消毒台账,并在消毒点公示消毒情况等工作。

  六是减少人员聚集,严抓安全生产会议、班组活动疫情防控,最大限度减少施工现场人员聚集和横向流动,取消室内聚集活动,减少集中组织会议,各类安全教育交底活动人与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三、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

  一是各项目要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与阳性感染者活动的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立即向属地政府报告,全面配合做好相关防控措施工作。

  二是强化人员排查随访,元旦、春节期间临近,群众探亲访友、旅游等意愿强,要告知项目外出人员如实报告行程,非必要勿前往中风险等级地区和高风险地区。

  三是每周统计上报核酸筛查情况,每个项目要每周组织人员进行核酸筛查,同时在每周四前将《建设工地核酸筛查统计表》报送辖区内安全监督机构,各区市安全监督机构每周五10:00前将《建设工地核酸筛查汇总表》向市安监站报告(联系人:张鹏,联系电话:85062911)。

  四是各项目务必要根据工作实际,每日全面排查统计入场人员,发现密切接触人员的,立即向辖区内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一旦发现疫情或核酸筛查发现异常的,立即上报,同时启动疫情防控预案,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四、工作要求

  全市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时期疫情的严峻性,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抓紧查补防控工作的短板漏洞,认真组织做好核酸筛查,把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建筑工地不发生疫情。

  全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工作形势,建立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机制方案,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日常疫情防控指导检查,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立即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考核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信用考核扣分处理。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28

      附件: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1-2022年冬春季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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