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6 点击量:466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从紧从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立即组织开展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明确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要求,以严字当头、严抓严管的决心态度,全面排查整治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各类生产安全隐患,精准发现、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纠正麻痹大意、掉以轻心的思想和行为,确保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中存在的专项方案不完善、电梯井、简易作业平台、临边与洞口钢结构施工等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隐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方面问题隐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面问题隐患;施工现场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临建设施等重大安全隐患源治理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制定、演练情况;施工现场存在的其他安全问题隐患;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方面问题隐患。
三、检查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自即日起开始,至5月底结束。
(一)第一阶段(4月26日-5月6日)。各有关单位、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根据此次检查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市安监站同步组织对市北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检查。
(二)第二阶段(5月7日-5月20日)。市安监站组织对市南区、李沧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检查。
(三)第三阶段(5月21日-5月30日)。市安监站对各区、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及相关企业要主动担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到在当前形势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各项目要严格对照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台账、逐项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提高思想认识,立即部署开展,抓实、抓细、抓好大检查各项工作。要坚持严管重罚、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诸多问题的工程要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扣分等处理。各区市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请于5月26日前金宏反馈至“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2年4月26日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2年4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