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8 点击量:59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工程材料质量监管,保障在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市市政公用监督站决定开展市政公用工程材料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市政公用监督站监管内的在建市政公用工程中影响使用功能和结构安全的主要工程材料。
二、检查内容
1.检查工地现场材料台账、进场记录、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应齐全、真实、有效。
2.检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对工地现场材料质量证明文件、进场记录、产品质量等的核验及复试情况。
3.抽取部分材料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查进场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是否满足相关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
4.对部分材料生产厂家进行实地检查。
三、工作安排
1.企业自查阶段(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15日):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所属工程项目材料进场、检测、施工等环节开展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整改落实情况记入现场台账资料,留存备查。材料生产厂家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生产,严禁出厂不合格产品。
2.监督检查阶段(2022年5月16日-2022年6月20日):市市政公用监督站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市政公用工程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部分材料生产厂家进行实地检查。各监督科室结合日常监督计划对本科室所监督的工程进行检查,并对相关材料进行监督抽测。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3.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6月21日-2022年6月30日):全面总结材料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检查工作成果,全面提升我市市政公用工程材料质量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材料质量管理。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工程材料管理,切实抓好材料生产、进场、检验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2.严格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未严格履行质量责任,未按有关要求对材料进行生产、检验、验收的相关单位必须及时整改。对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工程质量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