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4 点击量:680
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前期,市市政公用监督站制定印发了《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围挡专项提升工作方案》,明确规范了市政公用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围挡设置标准。为持续提升全市市政公用工程围挡建设水平,根据市创城工作最新任务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市政公用工程围挡整治提升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明确围挡公益广告设置版式和更新标准
(一)新开工市政公用工程
1.明确新开工市政公用工程围挡公益广告设置标准。自2023年3月14日起,全市新开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公益广告需按照“隔一设一”标准张贴设置,版式变更为矩形四角直角样式(图例1),严禁设置四角为弧角样式的公益广告。
围挡公益广告形状样式(图例1)
2.新开工工地公益广告内容和版式应采用市文明办最新发布的2023年新版公益广告通稿版式(共3版)。具体下载地址为:青岛文明网-公益广告资源库-青岛市公益广告通稿-文明典范城市公益广告作品栏-围挡类下载。各区(市)市政公用工地围挡公益广告采用“一区一版”设置,即市南区采用浅褐黄底色插画版,市北区采用绿竖边花卉版,李沧区采用蓝底色漫画版,跨区(市)工程按照工程量占比大的所在区版式设置,其他区(市)具体采用版式由属地文明办确定。
3.新开工市政公用工程围挡设置实行“一事一议”。新开工市政公用工程须编制围挡设置专项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围挡设置种类(装配式围挡或仿绿植围挡)、围挡高度、长度;公益广告样式(图例1)、尺寸和张贴位置等。市内三区及市市政公用监督站直管新开工市政公用工程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方案报市市政公用监督站创城工作专班审查,由市市政公用监督站创城工作专班报市文明办批准后再行设置;其他区(市)新开工市政公用工程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方案报属地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由属地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报所属区(市)文明办批准后再行设置。
(二)已开工市政公用工程
全市已开工市政公用工程要做好围挡常态化维护和保持工作,各项目应安排专人每天对围挡及公益广告进行检查,发现围挡存在固定不牢、歪斜不整、公益广告污损等问题的,应立即进行整修;发现公益广告存在破损脱落、变色掉色等问题的,应及时进行更换,新更换的公益广告版式、尺寸、形状和张贴标准按原张贴方案执行,保持原样式不变。
二、工作要求
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立即按照本次补充通知要求规范市政公用工程围挡和公益广告设置,并要求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部建立围挡日检查制度,明确检查内容和职责,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市市政公用监督站创城工作专班将对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情况进行督查,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将对相关施工、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按市场信用考核进行扣分;同时对相关区(市)创城月度测评进行扣分。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