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加强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3-03-22 点击量:481

各相关单位:

今年以来,省内外多个城市先后发生市政公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造成作业人员和施救人员伤亡,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伤害和重大损失,教训十分惨痛。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有限空间作业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我市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有限空间安全管理

有限空间活动范围有限,极易发生窒息缺氧或因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氰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引发中毒窒息等人员伤亡事故,加之施救不当或盲目施救极易导致事故扩大。各相关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充分认识做好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坚决防范有限空间事故发生。

二、严格落实,全面强化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

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管网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山东省城镇市政公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措施》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作业程序,特别是要规范城区地下管线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审批制度,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章施救。

配备必要的气体检测仪、隔离式防毒面具、隔离式潜水防护服、安全带、安全绳、救生圈、便携式防爆灯以及通风、通信和急救设备。防护设备和检测设备必须按相关规定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和通风设备应保证电力供应持久稳定,确保有限空间作业中各类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加强安全培训,严格落实项目班前晨会制度,定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措施和典型安全事故案例的培训,特别要加强具体作业人员的专项安全教育,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规范流程,科学开展有限空间作业

要制定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在进行井下作业时,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作业操作规程,履行审批手续,做到不审批不作业。作业前,做好降水、通风、气体检测、照明以及通信工作,通风后,作业空间内气体浓度检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悬托式安全带、安全绳等防护装置。作业人员应在可靠的监护下进行作业,现场必须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连续检测,且外部监护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当发现有中毒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组织作业人员迅速撤离现场。救援人员应利用作业人员自身佩戴的安全带、安全绳将其迅速救出;需下井抢救时,救援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并有专人监护下进行下井抢救,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地降低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严禁盲目施救, 防止事故伤亡人数扩大。

四、举一反三,立即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

迅速行动,开展有限空间安全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防护装备配置情况、人员教育培训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逐一登记造册,明确有限空间名称、位置、类型和危险因素等基本信息,建立管理台账,制定管控措施。对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下一步,市市政公用监督站将坚持违法违规零容忍、弄虚作假零容忍的原则,严格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类有限空间违规作业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依法依规顶格处理。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3年3月22日

附件: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加强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doc

© Copyright 2012 青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鲁ICP备16044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