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8 点击量:539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全市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水平,强化工程质量过程管控,有效落实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现就进一步加强隐蔽工程影像(包括视频和照片)留存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隐蔽工程
主体结构钢筋验收和混凝土浇筑施工,道路工程路基、基层及面层施工,检查井周边基层施工;公用工程管道焊缝外观质量验收、沟槽回填验收、一次管网和二次管网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一次管网埋地管道焊口接头保温严密性试验;防水工程卷材防水层施工;轨道工程道床钢筋安装及防迷流端子安装;供电工程设备基础预埋件、电缆隐蔽施工;机电、弱电工程暗埋电气配管,管道保温及吊顶内隐蔽施工;装饰装修工程墙面龙骨,地面砖垫层、结合层隐蔽施工。
二、拍摄要求
(一)视频拍摄角度应能全面、客观反映现场实际状况,清晰连续、画面完整。视频画面应显示拍摄时间,并精确到分秒。
(二)照片拍摄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拍摄不少于两张照片留存,应注明拍摄时刻、拍摄人员、拍摄地点及对应的工程部位。
(三)影像资料不得篡改内嵌信息,严禁任何形式后期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对工程影像资料负首要责任,按通知要求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隐蔽工程范围、视频拍摄要求,建立影像资料检查制度,对参建各方相应影像资料做好抽查和把关工作。
(二)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影像资料负监理责任,定期对相关过程影像资料进行检查。
(三)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影像资料负主体责任,应保证影像资料真实性及质量,并自查影像资料。
附件:隐蔽工程验收标识牌.doc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