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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隐蔽工程影像留存管理的通知》

2023-04-28 点击量:539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升全市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水平,强化工程质量过程管控,有效落实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现就进一步加强隐蔽工程影像(包括视频和照片)留存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隐蔽工程

主体结构钢筋验收和混凝土浇筑施工,道路工程路基、基层及面层施工,检查井周边基层施工;公用工程管道焊缝外观质量验收、沟槽回填验收、一次管网和二次管网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一次管网埋地管道焊口接头保温严密性试验;防水工程卷材防水层施工;轨道工程道床钢筋安装及防迷流端子安装;供电工程设备基础预埋件、电缆隐蔽施工;机电、弱电工程暗埋电气配管,管道保温及吊顶内隐蔽施工;装饰装修工程墙面龙骨,地面砖垫层、结合层隐蔽施工。

二、拍摄要求

(一)视频拍摄角度应能全面、客观反映现场实际状况,清晰连续、画面完整。视频画面应显示拍摄时间,并精确到分秒。

(二)照片拍摄应在监理单位见证下拍摄不少于两张照片留存,应注明拍摄时刻、拍摄人员、拍摄地点及对应的工程部位。

(三)影像资料不得篡改内嵌信息,严禁任何形式后期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对工程影像资料负首要责任,按通知要求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隐蔽工程范围、视频拍摄要求,建立影像资料检查制度,对参建各方相应影像资料做好抽查和把关工作。

(二)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影像资料负监理责任,定期对相关过程影像资料进行检查。

(三)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影像资料负主体责任,应保证影像资料真实性及质量,并自查影像资料。

附件:隐蔽工程验收标识牌.doc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3428  

  附件: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隐蔽工程影像留存管理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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