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23 点击量:518
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建立和实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日志制度。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强化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日志的通知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3年5月23日
附件:青岛市市政公用质安站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日志》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