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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建筑工程重要建材智慧监管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3-06-12 点击量:292

各区(市)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工程重要建材使用环节智慧监管,建立不合格重要建材质量追溯机制,根据《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工程重要建材智慧监管工作的通知》(青建管字〔20225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纳入我市重要建材智慧监管的建筑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自2022914日起, 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纳入重要建材智慧监管的建材信息填报及生产企业信息确认等情况。

(二)是否在重要建材信息填报确认完成后,再按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情况。

(三)确因建材生产(供应)单位原因超时未进行重要建材信息确认的,由监理单位负责对该批次重要建材的采购合同、重要建材填报信息等进行核对情况。

(四)纳入智慧监管重要建材(产品)委托单填写信息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建材信息管理平台填报的信息是否一致情况。

三、检查时间

本次检查分为建筑工程建设单位自查、各区(市)全面检查、市级检查组随机抽查、总结巩固四个阶段。

(一)自查排查阶段(6月13日至6月18日)

各建筑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重要建材智慧监管工作开展信息填报情况全面自查,如实填写建筑工程重要建材智慧监管工作自查表(附件)。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9日至7月9日)

各区(市)质监机构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本辖区内建筑工程重要建材智慧监管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填报不到位的,督促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三)随机抽查阶段(7月10日至7月21日)

市建管中心成立抽查组,对各区(市)纳入建筑工程重要建材智慧监管项目,采用“四不两直”检查模式,按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四)总结巩固阶段(7月22日至7月28日)

各区(市)质监机构对此次建筑工程重要建材智慧监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管,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工程重要建材智慧监管水平。市建管中心将结合区(市)检查情况,对青岛市重要建材信息管理平台功能进行改造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质监机构要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制定检查方案,创新检查方法,认真组织开展建筑工程重要建材智慧监管专项检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并确保整改闭环到位;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建筑工程项目责任主体单位要迅速开展专项自查工作,对自查发现的未进行信息填报、生产企业未进行信息确认等问题,立即组织整改,确保进场使用的各批次重要建材纳入全市建材智慧监管系统。各区(市)质监机构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问题发现及时、整改到位。市建管中心加强信息填报工作指导,通过抽查方式以点带面,指导全市重要建材智慧监管工作落实落细。

(三)开展宣传引导。市、区两级要加强重要建材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日常监管和政策宣传引导,通过开展培训宣讲政策服务送上门”等活动,督促全市建筑工程重要建材智慧监管落实落地,抓好建材质量,从源头护航建筑工程安全。

各区(市)质监机构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检查工作情况,重点包括部署开展情况、专项检查成效、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2023728日前将检查总结材料,通过金宏网报送至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建材处”。

附件:建筑工程重要建材智慧监管自查表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612日

  (联系人:孙泉水,联系电话:85062083)

附件: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关于开展建筑工程重要建材智慧监管专项检查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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