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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做好青岛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通知》

2023-08-01 点击量:757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节科函〔2021〕1号)及我市《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落实1243工作法,做好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促进绿色建造和建筑业转型升级,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要求

自2023年8月1日起,尚未竣工及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均应结合工程进度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并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2023年12月31日前竣工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不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下同)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8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700吨。

(二)2024年12月31日前竣工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5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400吨。

(三)2025年起,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300吨,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每万平方米不高于200吨。

二、明确工作机制

(一)明确参建各方工作职责

建设单位要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首要责任;施工单位要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主体责任,应制定减量化目标和实现目标的具体措施,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措施落实到位;监理单位要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监督责任,应全过程监督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开展落实,监督建设、施工单位责任落实。

(二)明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

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和管理制度,确定目标、落实措施、加强管控,通过施工图纸深化、施工方案优化、永临结合、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重复利用、施工过程管控等措施,减少建筑垃圾产生;监理单位应审核、监督方案落实,确保建筑垃圾排放量目标的实现。

三、推进工作落实

(一)推进专项方案编制科学化

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需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参见附件1),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职责分工,结合工程实际制定并落实技术、管理、保障等各项措施,确定过程管控方法,由项目经理审批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后实施。施工单位应建立管理制度,设立专项工作管理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定考核办法及工作流程,实时统计并监控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建筑垃圾排放量,实现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污染防治的目标。

监理单位应编制监理监督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全过程监督,项目总监应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监督专项方案的落实。

(二)推进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重复利用率

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围挡、大门、工具棚、安全防护栏杆等推广采用重复利用率高的标准化设施。鼓励采用工具式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推广应用铝模板、金属防护网、金属通道板、拼装式道路板等周转材料。鼓励采用钢板桩、型钢水泥土搅拌墙、钢支撑等可回收、可循环利用材料作为基坑支护材料。鼓励施工单位在一定区域范围内统筹临时设施和周转材料的调配。

(三)推进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常态化

施工单位应建立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存放管理制度,对建筑垃圾划分类别,实行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和利用。施工过程中,应按不同施工阶段建筑垃圾产出量的不同,分阶段制定合理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与转运措施,对建筑垃圾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存放和分类处置。施工单位应安排专人对进出施工现场的垃圾运输车辆逐一检查,做好登记。鼓励企业项目利用智慧工地等信息化手段,对建筑垃圾收集、存放、利用、外运等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实时统计。

(四)推进建筑垃圾排放减量化

建设单位应支持施工单位提高临时性与永久性设施的结合利用,减少因拆除临时设施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实时统计并监控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建筑垃圾排放量。施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遵循因地制宜、分类利用原则,对施工现场建筑垃圾进行就地处置,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监督管理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完善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监管机制和政策保障措施,将其纳入绿色施工和文明施工监管内容,加强对施工现场垃圾减量化工作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督促参建各方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垃圾减量化措施。鼓励企业创新做法,积极选树典型,开展观摩交流;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责任落实

各参建单位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精心谋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及工作措施,加强过程管控及结果把控,高质量完成垃圾减量化工作。

(三)加强媒体宣传

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媒体监督作用,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宣传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重要性,普及建筑垃圾减量化有关基础知识,积极营造各方共同关注支持的工作氛围。

附件:1.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编制指南

    2.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

    3.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考评表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3年8月1日

附件: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做好青岛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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