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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安监站青建安监字〔2023〕22号关于印发《全市在建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2023-08-04 点击量:533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整治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行为,市安监站制定了《全市在建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3年8月4日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方案

 

全面整治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行为,按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青安办字〔2023〕15号),结合我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实际,市安监站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在建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地。

二、整治内容

(一)电气焊作业准备管理方面

1.聘用和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或无证实施电气焊作业的;

2.电气焊设备安全质量不合格或使用淘汰、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的,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焊气瓶安全装置不齐全(无防护帽、减压阀、回火阀、防震圈等)、导气管工作压力不符合规范要求、使用淘汰液化气罐等;

3.未严格履行电气焊作业审批手续的;

4.未明确电气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的。

(二)电气焊作业现场管理方面

5.未严格遵守电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的;

6.电气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的;

7.实施电气焊作业前未清理周边可燃物或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

8.实施电气焊作业未落实防火分隔等措施或未对现场安全间距进行管控的;

9.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带火花作业时,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的,或者动火作业点与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距离不满足规范要求的;

10.实施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现场未在醒目位置张贴作业警示标识的;

11.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未清理下面的可燃物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的;

12.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未制定灭火和紧急疏散预案的。

(三)违规施工方面

13.施工作业未明确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和措施的;

14.实行总承包的施工现场,总承包单位未统一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分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8月10日前)。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结合区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实际细化专项行动排查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发动。确定一名具体联系人,名单于8月5日前报市安监站(附件1)。

(二)摸清底数(2023年8月底前)。一是摸清属地在建房屋建筑工地存量电气焊设备的底数,登记建档形成台账(附件2),明确电气焊设备所有人和使用人责任,签订安全使用电气焊设备承诺书(附件3)并留存备查,新购置的电气焊设备要及时登记建档;二是摸清电气焊作业持证人员数量(附件4),加强监管,形成一区(市)一台账,积极推进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电气焊作业管理。9月1日前,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汇总本辖区相关数据,报市安监站。

(三)自查自改(2023年9月底前)。各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施施工作业审批和安全管理,实施电气焊作业前,均要填写《动火安全作业票》(参照 GB30871-2022作业票格式),先审批,后作业,无审批,不作业。风险等级高的电气焊作业,报请项目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组织现场监督。各施工单位要全面深入排查整改所属项目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隐患,建立台账清单,实行闭环管理。每月自查自改情况要于次月1日前报项目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将进展情况(附件5)次月2日汇总到市安监站。

(四)督促整改(2023年11月底前)。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聚焦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重大风险隐患和检查事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互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工地执法检查,依法严格查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五)总结提高(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取得 的成效,系统梳理经验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健全完善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治理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管理人。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按照《青岛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青安〔2021〕13号),严格落实排查和监督责任,扎实开展执法检查,精心组织相关安全培训,及时调度、汇总、报告专项整治情况。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积极制作教育片、短视频、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明白纸等,做好宣传引导。要发挥典型火灾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广泛宣传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的危害及惩罚措施,确保入脑入心,形成震慑效果。要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并组织媒体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大力开展有奖举报,对群众举报的无证从事电气焊作业的行为,经属地住建部门查证属实的,立即督促整改,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激发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

(三)加强教育培训。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对涉及电气焊作业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培训对象熟悉消防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掌握预防和处置初期火灾的能力。

(四)加强消防演练。各有关单位、各项目制定针对性、实操性强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提升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各施工单位要针对电气焊作业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配备足量的应急救援器材,指导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各自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经常性开展消防演练,切实强化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

(五)严格执法检查。各级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会同消防救援机构、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无证作业、证件造假等非法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拘留,并实施“ 一案双罚”,同时追究相关单位管理责任。对构成重大隐患的单位,一律依法依规责令停工整顿,并实行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对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引发事故致人死亡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附件:1.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联系人名单

2.电气焊设备登记表

3.安全使用电气焊设备承诺书(示例)

4.电气焊作业持证人员登记表

5.全市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

 

(联系人:罗春水;联系电话:85062911;金宏网地址: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3年8月4日印发

附件:青岛市安监站青建安监字〔2023〕22号关于印发《全市在建房屋建筑施工领域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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