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组织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第二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的通知》

2023-12-28 点击量:146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设计、施工、监理、消防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第二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的通知》要求(详见附件1),决定组织我市相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训内容

《民用建筑通用规范》《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项目规范》等4本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

二、组织方式

此次培训采取线上自主学习方式进行。

(一)培训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0日,此期间可免费参加学习,过期需付费学习。

(二)培训方式:注册登录全国住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平台(www.mayortraining.net),在平台主页专题班栏目进行在线学习。

(三)参训人员:我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有关工程企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三、有关要求

(一)通过全国住建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平台进行学习的人员应在培训结束后及时截图保存培训结业证书。

(二)我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训人员请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本部门获得培训结业证书情况填写统计表(详见附件2)通过金宏发送至: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技术处;各工程企业参训人员请于2024年1月10日前将本企业获得培训结业证书情况填写统计表(详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jspxzx@qd.shandong.cn。

(三)学习中遇到登录问题请与技术支持工作人员联系。

 

附件: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第二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的通知

2.取得结业证书情况统计表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8日

    (联系人:程萌凯,85061805;技术支持人员:底扬,010-64928481、17610563303)

附件: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关于组织参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3年第二期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培训的通知》.zip

© Copyright 2012 青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鲁ICP备16044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