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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拉网大检查的通知》

2024-01-08 点击量:425

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做好除隐患、遏亡人、保平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住建领域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及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深刻吸取近期消防安全等各类事故教训,经研究决定立即开展安全拉网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2月5日。

三、检查方式

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不分阶段、不分步骤,采取企业自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边排查、边整改、边提升。

四、检查重点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项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总监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落实情况。

(二)危大工程管理情况。项目涉及暗挖工程、模板支撑体系、起重吊装等危大工程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审批、论证及现场安全管控情况;施工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是否经验收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的保障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三)电气焊作业管理情况。电气焊作业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作业需求;人员持证上岗、岗前培训并通过考核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现场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情况;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四)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是否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和监护,动火作业前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情况,动火作业时是否执行动火审批制度;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灭火器)配备情况,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等设置情况;施工现场堆积存放的易燃易爆材料种类、数量、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分类专库储存以及消防灭火设施配备是否齐全

(五)临建设施消防情况。一堂一舍一办一房建筑构件的耐火性能是否符合要求,彩钢板房是否采用A级不燃材料应急疏散标志及应急照明设施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配备是否满足要求;生活区是否存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电线乱搭乱设等情况。

六)机械设备管理情况。项目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责任制、安全控制措施、安全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建立情况;机械设备进场验收管理、日常维修、保养管理情况;操作人员、指挥人员、辅助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及交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冬季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强化调度指挥,确保有力推进工作任务。

(二)细致排查、及时整改,确保问题隐患限时清零

要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准确把握当前季节特点和事故规律,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当天发现当天整改到位,确实不能当天整改的,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闭环管理。

(三)压实责任、严格履职,确保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要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问题隐患排查整改不认真、不仔细、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将给予严厉惩处。

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各自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检查落实方案,自1月8日起至2月5日,每周三前报送本周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拉网大检查情况统计表),2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安全拉网大检查情况统计表.docx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4年1月8日

(金宏地址: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综合业务科;联系人:陈岩松,联系电话:0532-86669157)

附件: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拉网大检查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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