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9 点击量:1025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省住建厅、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有关通知要求,现制定《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 2024年“开工第一课”活动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4年1月29日
青岛市房屋建筑工程
2024年“开工第一课”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省安委会、省住建厅、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实际,制定我市房屋建筑工程2024年“开工第一课”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上好第一课,把牢安全关。
活动时间:2024年3月1日前。
二、活动内容要求
(一)广泛开展信息宣传。各区、市要认真制定本区市房屋建筑工程“开工第一课”实施方案,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广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迅速进入工作状态,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下良好基础。
(二)集中举办开工活动
开工第一天,各企业、各项目部要集中举办“开工第一课”活动,讲解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制度要求,明确安全目标、奖罚措施,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风险,以活动检验状态、以制度规范行为、以目标确定措施、以案例敲响警钟,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月底前举办全市房屋建筑工地“开工第一课”启动活动。
(三)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
各区、市要严控开复工条件标准,督促企业、项目认真做好自查自纠,认真核查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机构是否健全、保障措施是否有效、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彻底,工程项目“六个不许开工”是否遵守(未履行建设程序、未纳入系统监管、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安全条件不达标、教育培训不到位、扬尘治理 “六个百分百 ”不落实的一律不许开复工)。要严格开复工审批程序,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合格一个核准一个,实行销号管理,凡是达不到条件的,坚决不允许开复工。
(四)全面推动教育信息化
企业、项目要全面应用“青岛市建筑工地安全教育培训平台”(以下简称“教育平台”),结合实名制管理系统对所有进场人员开展一次开复工教育培训,将“开工第一课”纳入“教育平台”首次教育记录中,要充分利用“教育平台”统计分析及预警功能,实时动态分析监督从业人员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点落实“教育平台”人员与现场人员进出的实时动态管理,确保全员全覆盖培训在平台记录,内容、学时、考核符合要求。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树牢“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理念,充分认清开展好“开工第一课”是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复工复产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组织“开工第一课”,切实收拢人员思想、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二要精心组织全员参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开工第一课”作为复工复产前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亲自组织、亲自授课。要严把授课时间和人员范围,无论项目是否复工建设,在春节后的第一个上班日、班组工人进场第一天,必须组织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开工第一课”要严格落实全员覆盖要求,对因值班值守、休假出差等未参加人员,要及时组织补课,未落实学习内容不得上岗。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各区、市主管部门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细化相关要求,编制工作方案,周密组织,全面落实。监督人员要提高执法检查能力,落实监管责任,逐一督导企业全面落实“开工第一课”活动内容要求,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未按规定组织“开工第一课”活动的企业、项目责令整改,对未开展活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是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各区、市要结合“开工第一课”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认真总结“开工第一课”活动开展情况。要求各区、市于2月2日前,报送本区、市“开工第一课”活动实施方案。于2月18日、2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各报送一次报送活动工作总结和《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各区市“开工第一课”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辖区内《企业“开工第一课”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联系人:杜红,电话:85063225)
附件:1.“开工第一课”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2.各区市“开工第一课”活动情况统计表
3.企业“开工第一课”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