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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住建系统“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2024-11-12 点击量:121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住建系统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落实。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房建领域消防安全宣传整治活动作为秋冬期施工重点工作内容,迅速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落实,保证工作质效。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广泛动员全体从业人员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进一步提升房建领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营造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围,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是明确工作重点。要指导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活动,加大对重点岗位和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督促施工企业严格执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十必须十严禁和安全管理要点,认真落实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各项管控措施,重点整治违章搭建彩钢板、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到位等突出安全隐患,保障施工消防用水。严格落实青岛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房消防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格做好住宿区域消防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全面提升火灾防御能力。

三是细化任务清单。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各企业项目要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围绕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主题,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一次警示教育。11月15日前,各企业项目要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观看国家消防救援局编发的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

2.组织一次专题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专题研讨、集中宣讲、辅导报告等学习活动,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强大动力。11月15日组织一次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房建工程项目消防安全线上培训(培训事宜另行通知),各区市、各企业项目根据实际自行组织,于11月2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

3.组织一次消防演练。11月18日前,各企业项目针对实际,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升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有关演练记录留档备查。

4.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各企业项目围绕工作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11月底前,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用足用好执法手段,对问题严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顶格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于11月27日前将《2024 年住建系统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报送至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附件:1.2024年住建系统“消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

   2.关于做好2024年住建系统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pdf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4年11月12日

(联系人:李琰,联系电话:85062787)

 

附件: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关于转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住建系统“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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