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7 点击量:134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青岛西海岸新区建筑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火灾亡人事故发生,全力做好全国、全省“两会”及“两节”消防安保工作,根据省、市部署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领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住建局部署要求,始终保持对当前形势的敏锐性,坚决扛好职责使命,把“预防为主”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迅速组织,深入研判形势、科学评估风险,找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要进一步织密织牢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稳扎稳打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真刀真枪组织实战演练,从严从紧开展检查监督,着力提升房屋建筑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工作
各房屋建筑工程要结合冬季施工特点和消防管理要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要突出重点内容、主要部位和关键环节,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跟踪整改情况,切实做到“安全自检、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确保存在的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以下工作要拉单列项、挂账销号、逐一排查。
(一)注重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排查整治施工现场建设、施工、监理、分包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清,相关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施工单位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编制现场防火技术方案,是否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否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是否开展消防灭火、逃生专项演练,是否与分包单位逐一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注重强化消防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排查整治施工现场办公用房、宿舍、可燃材料库房、厨房操作间、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场、固定动火作业场、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等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是否设置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并确保畅通;临时用房是否采用A级不燃材料搭建,临时用房设置的层数、面积、疏散走道的宽度、疏散门(窗)的宽度、疏散门的开启方向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畅通,宿舍是否设置逃生杆、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球)、吸烟区,张贴禁止烟火标识,临时用房是否停放电动车,办公区管理是否责任到人、上墙公示;脚手架工程、高空作业场所的安全密目网、安全平网是否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具有阻燃性能的安全网;施工现场是否禁烟。
(三)注重强化临时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排查整治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灭火器的配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规定设置施工现场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泵是否采用专门消防配电线路,施工现场应急照明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注重强化可燃物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排查整治施工现场可燃易燃材料是否进行及时处理或有效防护,是否在在建建筑内存放易燃、可燃材料,易燃易爆物品是否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是否保持良好通风,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是否及时清理。
(五)注重强化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排查整治施工现场电、气、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动火作业是否按照动火工作流程和要求实施审批,动火作业是否落实专人现场监护,动火作业是否配备齐全的消防器材和接火斗(接火盘);宿舍内是否使用电饭锅、电暖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宿舍内设置的开关、插座、灯具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产品要求;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是否合格、完好、有效,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气瓶间工作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等。
(六)强化有限空间作业管理。排查有限空间、密闭空间等施工作业场所是否保持良好排烟通风,是否配备火灾自救逃生面罩。
(七)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消防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紧盯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全面提高火灾防范设防等级,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做实火灾防控,筑牢安全屏障。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各单位要通过户外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宣传消防安全信息;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督促落实防范措施;重要时段、重要部位要前置力量,加大检查力度,提高检查频次。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11月30日前)。各有关单位要在准确分析研判房屋建筑施工领域冬春火灾规律特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3月25日)。落实全市统一部署的“规定动作”,扎实开展房屋建筑施工领域消防隐患排查工作,针对突出问题发出提示函、建议书,通报、约谈施工企业、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严格落实各项火灾防范严管严控措施。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31日)。认真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隐患消除。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推进落实,保证工作质效。要坚持“零容忍”管控、零风险隐患,随机抽查、重点排查,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工地火灾事故发生。
(二)压实责任,彻查隐患。督促各工程参建单位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隐患台账、逐项整改销号,确保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立查立改。
(三)严格执法、严管重罚。对发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现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力的项目,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24年11月29日前报市安监站。2024年12月起,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安监站,并于2025年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工作总结。
附件:材料格式.doc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