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领域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

2024-12-09 点击量:125

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及《青岛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扎实做好今冬明春全市在建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遏制火灾亡人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市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领域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住建厅、省交通厅及市安委会工作部署要求,始终保持对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敏锐性,坚决扛好职责使命,充分把握冬季施工特点,紧紧围绕六个加强,即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加强动火作业管理、加强工地板房消防管理、加强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加强临电设施及电动车安全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管理,精准发现和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坚决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严防一般亡人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岗位防火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明确各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对各分包单位的统筹管理。施工单位应全面辨识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火灾风险,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二)加强动火作业管理。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特别是电气焊、切割以及有限、密闭空间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明确现场监护人;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三个一律要求(一律不准进行交叉作业,一律排查清除现场可燃物质、加强警戒隔离,一律检测可燃气体含量、保持良好通风),严防动火作业或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物质或者涂料等挥发物,引发火灾或爆燃事故。

(三)加强工地板房消防管理。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全面排查老旧电线、插排,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更换;工人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取暖,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及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板房所用材料燃烧性能必须符合A级防火性能要求;严禁违规使用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并作为员工宿舍或休息室使用。

(四)加强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施工现场可燃易燃材料要及时处理或采取有效防护;氧气瓶、乙炔瓶、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材料的存放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格按规定分类存放并采取防火防爆措施,设置标志牌。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巡视,发现交叉作业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要及时制止并整改。

(五)加强临电设施及电动车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等临电规范要求,建立完善临时用电管理专项制度。规范工地电瓶车、电动自行车、充电机械设备等安全管理,确保停放、充电等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杜绝购买使用不合格产品”“进楼入室”“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六)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及应急管理。各有关单位要定时组织对施工人员开展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清楚了解现场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熟练掌握有关消防设施性能、灭火器材使用方法以及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进一步完善冬季施工消防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2月13日)。有关单位要充分结合项目实际,在准确分析研判行业领域消防管理重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广泛发动部署。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24年12月14日至2025年2月21日)。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冬季施工特点,结合消防管理要求,全面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目标,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跟踪整改情况,确保存在的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并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于12月13日前反馈至各级监督管理部门。各级监督管理部门要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紧盯重点内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组织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开展集中排查整治,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三)全面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2月22日至2025年3月13日)。针对前期集中排查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各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成效持续巩固,避免问题反弹回潮,同时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清醒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各方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调度指挥,确保有力推进各阶段任务。

(二)紧盯重要节点,压实工作职责。单位要紧盯全国、省、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及今冬明春重要时段,全面提高火灾防范设防等级,严格落实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做实火灾防控,筑牢安全屏障。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前,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改,督促落实防范措施。重要时段、重要部位要前置力量,提高检查频次。

(三)加强执法检查,全面排查问题隐患。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日常巡查检查机制,充分结合项目管理体系及班组建设,依托智慧化平台等智能手段,不间断开展日常巡查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面排查问题隐患。各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日常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现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力或屡查不改、屡纠屡犯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工作反馈,确保信息通畅。各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格根据工作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及时总结报送行动开展情况,分别于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23日前反馈阶段性工作总结及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2025年3月10日前反馈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及专项行动统计表(附件),金宏地址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综合业务科

附件: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统计表.docx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4年12月9日

 

附件: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领域消防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zip

© Copyright 2012 青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鲁ICP备16044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