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6 点击量:143
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9年4月30日,贵阳市一塔吊司机在吊装作业过程中,用手机微信进行视频,导致塔吊倾覆倒塌掉出驾驶室,造成1人死亡。2020年3月3日,三明市一在建工地吊车驾驶员作业时玩手机,伸臂时忘记下大钩,导致大钩冲顶挣断钢丝绳,掉下后当场砸死1人。2022年8月24日,贵州某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汽车起重机操作员工作期间,在操作室有录制抖音的情况,精力不集中,导致冲顶,大钩坠落砸中吊篮内的作业人员,致2人死亡,1人受伤。为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严肃作业纪律,规范作业行为,举一反三,切实强化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领域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在施工作业过程中频繁使用手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等移动智能电子设备,进行非工作性质活动,可能导致操作延迟、判断失误,极易引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安全事故。各参建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深刻认识抓好施工现场管理的极端重要性;要清醒地看到,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任何疏忽与注意力分散,都是引发安全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源;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将施工现场作业过程中移动智能电子设备使用管理全面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现场作业行为
各参建单位要建立健全移动智能电子设备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管理职责和禁用范围。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首要责任,将作业纪律管理纳入项目管理,建立协调监督机制;施工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具体可行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现场人员作业行为;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现场违规行为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按程序上报。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强移动智能电子设备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三、加强教育管控,筑牢安全防线
各参建单位要不断总结管理经验,优化管理措施,将作业纪律管理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安全工作来抓;要将作业纪律要求纳入三级安全教育、班前晨会和日常安全技术交底的核心内容;通过深入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使全体作业人员深刻认识违规行为的严重危害;培养作业人员良好的安全作业习惯,实现从“被动管理”到“主动遵守”的转变,全面提升施工现场的本质安全水平。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