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1 点击量:135
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关于印发青岛市秋冬季施工工地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建管字〔2025〕15号)、《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检查评分暂行规则的通知》(青建办字〔2025〕15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市市政公用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和施工现场环境卫生、扬尘污染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年秋冬季市政公用工地扬尘防治和文明施工整治行动,现将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5年11月21日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关于开展2025-2026年秋冬季市政公用工地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整治行动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
聚焦秋冬季市政公用工地扬尘污染易发问题和文明施工管理难点,坚持真查实改、精准发力、标本兼治。明确细化整治标准,实施分级分类精细化管理,落实落细各参建单位责任,随施工阶段、工序转换及时动态调整扬尘防治措施,强化施工全过程扬尘文明施工动态管控。充分发挥无人机航拍、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渣土车管控系统、远程视频监控作用,推进扬尘文明施工智慧化监管,推动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时间及范围
工作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4月底。
工作范围:全市市政公用工程(含停工项目)。
三、工作标准
按照《山东省城市道路、地下管线等线性市政工程扬尘防治措施导则》《青岛市建设工程扬尘防治检查评分规则》《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分类分级分阶段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等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措施。
四、整治重点
(一)现场总体要求
施工现场、大门管理、围挡管理和办公生活区等要按照《青岛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图集》要求进行规范整治提升。
(二)围挡管理
1.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封闭式装配式围挡或仿绿植围挡,围挡高度要求达到2.5米,围挡下沿应防护严密,围挡设置应做到坚固、稳定、顺直、整洁、美观,围挡外侧(施工责任区域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堆积垃圾。长距离线性市政公用工程应采取分段施工封闭措施。围挡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查,发现围挡及公益广告污染或破损后应及时清洗保洁或更换。
2.围挡应设置公益广告,按照市文明办最新要求“隔一设一”标准进行张贴设置,公益广告版式为四角直角样式。新开工市政公用工程围挡设置实行“一事一议”,由属地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报所属区(市)文明办审核通过后再行设置(市直管新开工市政公用及轨道交通工程围挡及公益广告设置方案报市市政公用监督站环境专班审查)。
3.公益广告下载地址为:青岛文明网“青岛市公益广告资源库”,严禁使用商业广告,不能将标语口号作为公益广告。
(三)现场扬尘文明施工
1.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项措施”,施工现场大门口设置扬尘责任公示牌,公布各参建单位扬尘防治责任人和监督电话。
2.施工现场出入口硬化。出入口道路硬化并与场外道路连接,严格执行闭门施工。
3.车辆冲洗。施工现场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安排专人清洗车辆,禁止出场车辆带土带泥上路,确保进出工地车辆达到“车轮净、车身净、车牌净、密闭完好”的“三净一好”标准。
4.路面硬化。场区内行车道路用混凝土硬化或铺设钢板,硬化道路上无积尘。现场排水畅通无积水。
5.裸土管理。施工现场裸土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可以根据现场情况选用防尘网、种植绿植覆盖或进行硬化、固化等处理。
6.材料堆放。材料堆放要整齐,每垛高度不得大于1.5m,材料堆放场地要硬化并悬挂材料标识牌,散料苫盖,水泥等产尘物料应利用仓库、封闭或半封闭堆场等形式分类存放。
7.洒水降尘。施工道路和作业区定时洒水,早中晚各洒水一次。现场土方开挖、拆除作业必须采取雾炮配合作业。
8.现场保洁。现场围挡、出入口等安排专人负责保洁。
9.土方作业。在土(石)方开挖、爆破、回填、整平、运输、卸载、地基处理等施工过程中,应进行湿法作业,土(石)方开挖宜随挖随运,留置的回填土采取临时绿化或覆盖。
10.建筑垃圾。施工现场应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无法在48小时内清运的建筑垃圾应采用防尘网严密覆盖;高处建筑垃圾应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封闭式容器或装袋清运,严禁高空抛洒。
11.渣土运输。采用在市城管局备案的专业运输队伍承担建筑渣土运输任务,车辆应密闭加盖,严格控制渣土装车高度不超过车厢挡板。
12.现场严禁露天拌合水泥砂浆,若需用砂浆,需在现场设置砂浆拌合封闭隔离棚。
13.施工现场需安装监控设备和扬尘监测设备,并及时接入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远程在线监测系统,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处置。
14.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当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应立即落实停止土(石)方和拆除作业,并按照《市政公用工程重污染天气应急明白纸》要求,采取增加洒水频次、增加检查频次等措施。
五、计划安排
(一)全市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开展全市工作动员部署,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时限及职责分工等,健全工作调度制度,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动态更新工地、问题、责任“三张清单”,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二)市级督导阶段(2025年12月1日-2026年2月底)。根据各区(市)自查情况和市级巡查发现问题情况,市市政公用监督站每月至少开展1轮次全市巡查,重点督导核查各区(市)排查问题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和实际工作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3月1日-2026年4月底)。各区(市)市政公用监督管理部门总结分析工作开展情况,挖掘先进经验,打造示范标杆,对整治发现问题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防止文明施工和扬尘问题出现反弹,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文明施工和扬尘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要认真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理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扬尘文明施工治理体系,明确工作重点,细化推进举措,保障工地文明施工各项措施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落实,持续推动市政公用工程文明施工提质扩面。
(二)全市各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强扬尘防治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对辖区内市政公用工地扬尘治理及文明施工情况开展全覆盖排查,逐个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结合标准化工地创建,引导各参建单位建立与日常管理相适应的企业自主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缓慢、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市市政公用监督站将对各区(市)部署落实及项目现场情况进行抽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5年11月21日
(联系人:江辉峰,联系电话:5568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