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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通知

2026-04-21 点击量:15

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切实强化全市在建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有关单位务必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各区(市)监督管理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教训,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管理机制,以更严的标准、更大的力度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聚焦重点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一)突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治理。各参建单位要对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及相关规范,对深基坑、高支模、暗挖隧道、机械掘进、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等关键环节开展系统性、穿透式排查。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动态更新,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实现隐患闭环销号。落实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推动每名职工深入了解“查什么、怎么查,向谁报、怎么报”,切实排查消除身边隐患。

    (二)强化危险作业安全管控。扎实开展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预防高处坠落、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精准管控各类突出风险。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配齐配强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两新”(新进场、新转岗)人员及“三特”(特种作业、特殊作业、特殊岗位管理)人员资格核查与动态管理,严查严惩无证上岗、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等行为。

    (三)深化安全教育培训演练。各有关单位要制定覆盖全员、贴合实际的教育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和层级人员,综合采用理论授课、案例分析、现场实操等多种形式开展差异化培训,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走过场”行为。要突出抓好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两新”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重点提升作业人员风险辨识、自救互救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即日起,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全员警示教育活动,通过案例剖析、专题研讨等形式,深入反思本单位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下一阶段安全管理重点,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三、强化重点时段管控,严格落实应急值守

    “五一”假期临近,各相关单位要提前部署,加强管控。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首要责任,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立即对施工现场开展一次起底式、全覆盖隐患排查。各施工单位要在节前由企业负责人带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假期期间,凡是正常施工的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需到场到岗,危险作业必须严格落实作业审批、提级管理、现场监护等措施。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健全完善应急预案,遇突发事件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置。

四、严格信息报送,加强监督检查

    请各建设单位于4月30日下班前,牵头将本次排查整治开展情况报送至项目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各区(市)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问题切实整改到位,并于5月8日前将各项目排查整治开展情况金宏报送至“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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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琚祥凯,联系电话:5568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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