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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建管局 青建管质字〔2013〕55号《关于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013-09-18 点击量:714

青建管质字〔2013〕55号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
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平稳,根据省住建厅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建安办字〔2013〕2号)要求,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针对节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特点制定专项安全生产管理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前预控,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为确保建筑安全生产尽职尽责。

    二、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和"打非治违"等活动工作部署,以"防重大"为重点,立即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要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定时间、定措施、定人员的"三定"原则,从严从快进行整改。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节日期间建筑安全生产巡查的频次,强化深基坑、起重机械、高支模等重大隐患源的监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盲目赶工期和违章作业等行为,督导企业切实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在检查中,凡是发现主体责任不履行,防范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彻底的,一律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10月8日前,各施工单位要以建筑项目为单位将"两节"期间安全检查情况报送工程所在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构于10月9日前汇总检查情况通过金宏上报"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三、深化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文明施工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化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整治"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大门、围挡墙、建筑物密目网围挡、裸露土覆盖、场内运输车辆管理,防止扬尘污染,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环境整洁美观,进一步提升建筑业形象。

    四、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工作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工作,保持通讯畅通,严格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安全值班报告制度和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生产动态。强化应急管理,提前做好应急装备、物资、车辆准备,及时应对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附件:省住建厅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建安办字〔2013〕2号)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3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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