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01 点击量:627
为进一步加强冬期现场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建筑主体结构安全,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消除功能隐患,减少质量投诉,现就加强我市冬期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立即落实各项冬期施工措施
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冬期施工管理工作及预拌混凝土生产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2011)的有关规定,立即落实各项冬期施工措施。
(一)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各方完善和落实冬期施工和生产的各项预防措施
对混凝土浇筑、砌体工程、墙体抹灰、外墙保温、屋面防水施工等易受气候影响的施工环节应严格控制,不得随意赶工、抢工,责任要落实到具体责任主体和具体责任人。
(二)施工企业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冬期施工质量技术方案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冬期施工质量技术方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时,应立即采取冬期施工和生产措施。冬期施工期限以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0℃时,也应执行冬期施工有关规定。同时,应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切实提高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没有冬期施工方案、冬期施工准备工作不到位的工程,不得进行冬期施工。
(三)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冬期施工工程质量的监控力度和施工过程的检查
重点加强冬期施工旁站监理,特别要加强对混凝土、砖砌体工程的防冻抗寒检查,及时记录相关测温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处理,对已出现受冻损坏的工程部位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以确保结构安全。
二、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控制各项冬期施工环节
施工现场必须备有《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2011)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2011),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并重点抓好钢筋加工及负温焊接、混凝土浇筑及养护、试块留置、砌筑砂浆拌制、墙体抹灰、防水施工等环节的保温防冻措施。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的留置除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2011年版)规定进行外,尚应增设不少于2组同条件养护试块。
各单位应贯彻落实《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字【2012】49号)相关要求,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冬期施工最低温度不应低于-5℃,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冬期施工应符合JGJ/T104-2011 7.2.5条有关规定,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和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冬期施工应符合JGJ/T104-2011 7.2.6条有关规定。
三、强化全程控制,加强预拌商品混凝土冬期生产质量管理
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施工单位要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和养护重点监控,并对原材料的加热、搅拌、运输、浇筑和养护等进行热工计算,必须达到规范要求。
(一)原材料控制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根据生产任务情况做好原材料采购计划并储备充足,按照标准要求严格原材料的检验,禁止不合格原材料进场和使用。
应落实好原材料堆场覆盖措施,特别要保证骨料含水率的检测频次和外加剂复试的准确性,严格控制其掺量,防止其波动影响混凝土的质量。拌制混凝土所用粗细骨料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它易冻裂物质。在掺用含有钾、钠离子的防冻剂混凝土中,不得采用活性骨料或在骨料中混有此类物质的材料。所用防冻剂应不含氯盐,不宜掺用含尿素防冻组分的防冻剂。
(二)生产运输过程控制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做好测温、计量工作,按照要求测量环境温度、原材料温度、混凝土出机温度,输水泵、水箱、外加剂泵、外加剂储藏箱等要采取保温措施,混凝土运输车罐体上应加盖保温罩,以减少运输中的热量损失,确保浇筑入模温度不低于5℃。及时校准原材料计量系统,特别注意避免防冻剂掺量较大时溢出计量罐,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应较常温下的延长15s-30s,保证混凝土搅拌均匀。同时,认真做好同条件养护试件和标准养护试件管理及冬期施工的测温、保温工作,切实把好外加剂的质量关,产品不合格的均不得使用。
(三)进场验收控制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编写预拌混凝土产品使用说明书,指导施工单位正确使用。认真填写内容齐全的《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单》(验收内容包括: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坍落度设计值与实测值、预拌混凝土工作性能、混凝土试块留置组数等),加强与使用单位的沟通,及时了解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混凝土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回访工作。
四、开展专项检查,监督落实冬期施工生产要求
各区市质监机构要加强对本区域内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加大对冬期施工违规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各区市要对辖区内在建工程及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冬期施工、生产情况迅速进行专项检查,对在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生产现场检查中发现未制定冬期施工技术方案或违反规定施工的工程及生产企业,一律暂停施工,造成质量隐患的必须从严处理,落实相关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查,确保冬期施工质量。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有关单位要立即开展冬期施工措施落实情况的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将组织开展全市冬期施工质量专项检查,对不落实冬期施工质量管理措施,不具备冬期施工条件以及违反冬期施工规程和相关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