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转发市建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高温天气安全防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0-08-05 点击量:439

 

关于进一步做好应对高温天气
安全防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入夏以来,特别是近期,我市多为高温炎热天气。省、市领导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高温天气建筑施工一线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夏季高温天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切实保障建筑工人人身安全和行业安全稳定,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遵照执行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建筑工程夏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青建管质字〔2010〕40号)的基础上,重点抓好防范高温中暑,切实科学安排施工进度,合理调整工作时间,避免中午高温期间进行室外施工作业;不得强令工人疲劳作业,要切实保障工人的休息时间,气温达到36度以上时,不得组织工人室外露天环境下进行施工作业或从事重体力劳动,遇到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建筑工地要迅速停工撤人;现场应提供绿豆汤等解暑饮料和清凉油等避暑药品。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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