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13 点击量:451
关于转发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市建设监理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公司各项目监理部:
现将青岛市建管局《关于开展全市建设监理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转发给公司各监理部,公司领导要求各项目监理部(尤其是主体尚未验收的房建工程)必须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的具体要求,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并请所有在建房屋建筑项目监理部务必于
公司工程部
附:青建管工字〔2010〕7号《关于开展全市建设监理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文件
关于开展全市建设监理行业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工程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提高我市监理行业管理水平,打击监理市场突出违规行为,整顿监理市场秩序和企业经营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工程监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检查对象为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工程监理企业和在我市从事监理业务的外地入青工程监理企业,检查的范围为我市实行监理的在建工程项目(已主体验收的工程不在本次检查范围内)。
二、检查的内容和重点
本次检查是在各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对监理企业市场行为和在监工程项目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监理企业市场行为。重点检查有无出借(卖)资质、资格证照以及越级监理、挂靠和恶意低于国家指导价最低取费标准承揽监理任务的行为,核差现场监理人员和监理合同签订企业的关系。
2、现场监理机构情况。重点检查现场监理人员数量是否满足需要、专业是否配套,工程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监理现场人员到岗到位率,是否配备必要的检测、检验仪器和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等配备情况。
3、监理工作到位情况。重点检查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师、监理员等各自职责履行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情况,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执行情况,以及监理资料的记录、签字、归档等情况,是否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履行监理责任和义务。
4、工程质量安全状况。重点检查现场监理人员对各类质量安全隐患是否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责令整改并监督整改到位。
三、组织形式
本次检查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在建项目的检查工作。本次检查采用随机检查路线、随机选择项目、随机选择检查人员的"三随机"方式。
四、检查时间和工作安排
1、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各监理企业结合检查内容,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在
2、专项检查阶段。从7月初起,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会同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各区市应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在
3、专项检查总结阶段。在专项检查完成后,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深入分析、认真总结,提出下一步加强监理行业管理的工作思路和办法,并在
五、工作要求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各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于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要严格依照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复查;各相关部门要做好本次专项检查的总结工作,对自查或检查所凸显出的焦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刻分析,找出解决的办法或建议;本次检查结果将与今年监理企业评优选优联动,并计入监理企业的主体考核,对于在检查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或存在限期未改正行为的监理企业,将通报相关部门对其资质进行降级,对外地入青监理企业将按相关规定停止在青承揽业务。
联 系 人:迟延伟
联系电话:85062801
传 真:85062801
邮 件:qd85062801@126.com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112房间
附件1:1、建设监理企业在建项目统计报表
附件2:2、建设监理行业专项检查自查表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