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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关于落实市质监站《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隐患专项排查的通知》的通知

2020-03-13 点击量:883

各项目监理部、事业部:

公司监理通转发了市质监站《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隐患专项排查的通知》,主管部门即日起至3月20日,将对全市施工进度在基础与主体阶段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内容:①工程参建主体质量行为情况②工程实体质量情况③施工控制资料管理情况。

为配合主管部门质监机构的专项排查,公司内施工处于基础或主体阶段的房建项目,务必做好以下工程检查、验收以及资料的收集工作:

1 施工许可资料;分包资质审查资料;

2 施工图纸审查资料,重大设计变更审查资料;

3 危大项目专家论证资料;深基坑验收交接资料;

4 钢筋、混凝土等原材料进场验收资料;

5 检验试验资料,包括钢筋、混凝土等原材料见证取样检验、施工工艺检验、过程检验资料;

6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7 混凝土评定资料,包括标样试块、同条件试块;

8 结构实体检验资料;

9 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资料。

望相关监理部严格按照市质监站《通知》和公司要求,协同参建各方做好迎检准备,并于第一时间将主管部门排查情况向公司汇报。

 

青岛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部

2020年3月13日

   附件:关于落实市质监站《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隐患专项排查的通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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