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4 点击量:278
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处于夏季高温时节,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正值施工高峰期,同时也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期、高发期。根据《青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深刻吸取近期安全事故教训,有效防范中暑、火灾、坍塌等事故,确保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级监督管理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充分认识高温天气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及时研究、部署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参建单位强化主体责任,认真分析高温期间施工安全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防高温措施,及时掌握灾害天气预报,做好施工现场教育宣传,落实防暑降温和防疲劳作业措施,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
二、强化现场管控,落实高温防范措施
(一)科学安排作业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抓两头、歇中间”制度,根据气温动态调整施工计划:当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必须停止一切室外露天作业;当气温在37℃至40℃之间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且全天累计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当气温在35℃至37℃之间时,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增加工人休息频次和时长,缩短连续作业时间。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加强高温期间现场防火工作。动火作业必须实行严格的审批和现场监护双重管控,电焊、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和易燃可燃建筑材料的存放和使用管理,完善通风降温设施;加强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宿舍内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禁止私拉乱接,严禁使用液化气和大功率用电电器;加强临时用电线路安全检查和维护,配足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确保消防通道时刻畅通。
(三)严格危大工程管控。要严格管控高温天气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起重机械安拆等劳动强度大、危险性高的作业环节。对于基坑工程,需加强边坡监测,并配备足量排水设备防止暴雨倒灌;对于起重机械,需全面检查基础稳固性、防雷接地装置及安全限位装置的灵敏可靠性;对于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程序,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
(四)改善作业与生活环境。工地生活区、办公区要常态化做好环境卫生保洁和消毒工作,垃圾要及时清运,污水等要及时排除,防止蚊蝇孳生。要加强高温天气工地食品安全管理,严把食品采购、烹饪、留样关,严防食物中毒问题发生。工地宿舍要配置空调,施工区要设置休息凉棚、饮水点,为高温天气作业人员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品及必需的药品。
(五)加强防暑宣传教育。各参建单位要充分利用三级教育、晨会、安全交底、专题培训等途径,深入开展防暑降温、中暑、食物中毒、消防安全等急救知识的宣教培训,切实增强一线作业人员高温时段自我防护和自救互救能力。同时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救援演练,普及中暑症状识别、急救知识和应急避险流程。
三、健全应急管理,提升风险处置能力
各参建单位必须制定完善针对高温中暑、火灾、强对流天气等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明确人员撤离、医疗救援等关键流程。至少组织一次高温中暑救援和消防应急的实战化演练,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无阻。一旦收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橙色及以上级别高温预警或暴雨大风预警,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果断组织危险区域人员撤离。
四、强化监督落实,确保闭环管理
各参建单位要及时按照通知要求抓实抓细夏季高温期间各项防范措施,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各级监督管理部门要聚焦生活区、作业区、动火作业岗、高空作业岗、有限空间作业岗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施工现场作业、生活环境不符合要求,防暑降温措施不到位,高温时段不停止室外作业等问题的,采取及时有效的惩治措施。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