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2 点击量:281
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识别及施工安全作业指南(试行)》及省、市关于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管控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结合我市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识别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常见有限空间作业场景(附件),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景动态辨识,逐一登记并建立管理台账,确保无一遗漏。针对上述有限空间作业场景,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限空间作业管控要求进行管理,落实落细各项管控措施,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严防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各有关单位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要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前告知作业人员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紧急情况下的呼救和逃生方式。经作业审批、送风、气体检测合格、防护装备完善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作业期间要加强巡查和旁站,并安排有应急救援经验人员实施全程现场监护,及时制止不安全行为,防范事故发生。
三、强化有限空间作业教育培训
各有关单位要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作业审批制度,确保作业人员熟知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常见有限空间作业场景、危害因素和应急处置流程。同时,可参照《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识别及施工安全作业指南(试行)》及其配套宣传图册等材料,通过发放手册、专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推动安全知识入脑入心,切实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强化监督检查
各区(市)市政公用工程监督管理部门要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纳入日常重点检查内容,对检查中发现的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未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和未落实作业审批要求等严重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有限空间作业制度措施真正落实、落地、落细。
附件:市政公用及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常见有限空间作业场景.docx
青岛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