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17 点击量:351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开展2008年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2008年建管工作目标及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和自控能力,依法落实工程质量责任,严厉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不良行为,确保我市在建工程质量,决定自2008年3月17日起对我市在建工程质量进行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
二、检查方式
采取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市内四区工程,由市建管局组织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五市三区工程,由各区、市建设局组织检查组进行全面检查,市建管局在各区、市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每个区、市抽查不少于10个单位工程,所抽查的工程包含6个基础及主体工程、2个装饰工程、2个村镇工程)。市建管局成立4个检查组、1个调度组:每个检查组由6人组成,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检查;调度组由4人组成,具体负责检查计划、日程安排、人员补位、当日检查情况汇总等。
三、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其系列标准、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以及省、市有关规范性文件等。
四、检查内容
1、受检工程涉及的各方主体质量行为,质量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履行职责情况;
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执行情况;
4、工程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施工质量(重点检查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负弯矩钢筋设置、现浇楼板厚度、裂缝等);
5、见证取样检测实施情况(重点检查钢材、水泥、外加剂、试块的复(试)验及见证取样检测情况);
6、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应用情况;
7、混凝土、砂浆现场搅拌计量及配合比标识牌设置情况,混凝土、砂浆试块标准养护及混凝土试块同条件养护情况;
8、装饰装修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情况;
9、建筑节能实施情况;
10、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情况;
11、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执行情况;
12、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整理情况(重点检查材料试验、地基处理、钢结构、幕墙检测报告等);
13、现场施工图纸、重大设计变更审查情况。
五、检查时间安排
1、3月17日至4月11日,市建管局、各区市建设局开展全面检查。
2、4月14日至4月18日,市建管局对五市三区在建工程进行抽查。
六、检查要求
1、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好本辖区内工程质量大检查工作,尤其要将城乡结合部以及乡镇工程作为检查重点。4月9日前,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市建管局质监站总工办。
2、本次检查以施工企业为单位进行。施工企业应提前合理安排好受检工程的行程,检查组应提前一天通知受检企业。各施工企业分管质量的负责人及质检处(科)长应全程配合检查。
3、各受检工程责任单位应积极配合检查组工作,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人员和设备,不得干扰检查组的正常工作。
4、对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检查组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检查结果将记入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系统,并通过新闻媒体、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等公开曝光。
5、检查组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标准,统一尺度,检查结果当场公布。
6、检查组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纪律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
附件:1、2008年质量大检查基本信息表
2、工程质量控制及标准化管理相关资料核查表
3、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及实体质量检查表
4、施工现场设备安装工程检查表
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执行情况检查表
6、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现场记录表